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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制度对林业事业单位财务的影响

摘要:当前我国对林业环境越来越重视,从林场真实现为状出发,加大对林业事业单位财政投入,现已成为社会各界所关注重点内容。然而,只有在规范、严格的会计制度下,实施合理、透明的监督管理方式,才能保证财政拨款的资金落实到实处,这样既发挥资源的合理配置作用,又体现了我国关注环境的生态效益。本文以林业事业单位为视角,从新会计制度中抽丝拨茧,分别从会计核算主体、预算管理方式、财务报表体系以及会计要素等方面,深入探讨对林业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影响,同时也为其他事业单位、行政单位提供合理参考的意义。

关键词:林业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财会工作;影响

一直以来,事业单位作为社会经济的组成部分,其经济业务的真实反映和监督是离不开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约束。而林业事业单位既是事业单位的一部分,又是社会经济的参与者,其财务工作必须遵守会计准则,并以会计制度为核算标准。目前,我国事业单位改革进程不断深入,事业单位旧体制、旧制度已经越来越跟不上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当代社会需求不相适应,市场出现制度与社会发展上的矛盾。因此,新会计制度的制定、颁布、实施正迎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虽然在新制度中添加很多内容,丰富了会计准则,但对于林业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有了更合理、更科学的规划,即针对新会计制度所带来的影响,林业事业单位要加快步伐与之相适应、相融合。

一、新会计制度阐述

(一)新制度的实施改变了资产类和负债类账户的核算方式

无论何时,资产核算都是会计报表中最重要的部分,应予以高度重视。在新会计制度中,使用“存货”、“在建工程”、“累计折旧、摊销”、“财政应返还额度”等会计科目代替原“材料”“产成品”会计科目。其中增加“存货”减少“材料”和“产成品”,是对于事业单位采购零星办公用品时进行支出不需要进行核算。因此,这项制度的实行,既可以简化事业单位对日常的核算工作;又可以对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程进行准确地成本核算;最后也可以对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按其使用年限进行明细核算,以此确保财务核算工作的准确度。在新制度的环境下,增设了“应付薪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应交国库款”科目,使事业单位所承担的债权债务关系更能清晰呈现出来。这些会计科目既能表现出事业单位应履行的债务关系,也能体现出该事业单位的财务情况,这样一来,也为相关利益者提供了投资决策的真实建议。

(二)新制度的实施改变了收入类和支出类账户的核算方式

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的资金都在“财政补助收入”和“拨入专款”会计科目中反映出来,但二者常常出现重复核算、重复记账,因此,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的一般资金来源不在“拨入专款”中体现,这样不仅减少了财务核算的工作量,也使其核算更加准确,提高了工作效率。对于专款专用的资金,即特定项目采购的资金,就直接进入“拨入专款”科目项下进行核算。通过上述制度,除了对事业单位收入类科目的集中管理之外,还加强了对采购资金的监管,限制因采购产生的腐败现象。新会计制度中支出科目与收入科目同步变化。由于事业单位是财政集中拨付款项,是授权支付的一种方式,不需要该单位在报表中反映转拨和支出,因此去掉“拨出经费”、“专款支出”以及“结转自筹基建”等科目。一方面在财政集中拨付款项的方式下,通过代理银行直接拨付到各个所属事业单位账户中,不再层层拨付,故上级不需要“拨出经费”会计科目,予以取消该科目。另一方面“专款支出”是“事业支出”科目下子科目,属于支出类,归属于“在建工程”科目中,主要用于核算上级单位(财政部门等)拨出的专项款,且时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拨款的使用情况。因此新会计制度去除了“专款支出”科目,既减少核算工作的重复率,又强化了财务核算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三)新制度的实施改变了财务报告的核算方式

在新制度的环境下,对财务报表核算的内容重新进行界定,不仅改变了报表体系,还完善了会计科目的批注说明。在新制度中,首先,对报表的结构、项目、排列等方面进行规整,如:增加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说明书;其次,规范了财务报表组成部分,涵盖了资产负债表、收支(费用)表、财政补助收支表等;最后,明确财务核算制度,包括科目设置、确认、计量、经济业务及报告等。此外,这些财报上的变化不但改进了财务报表的核算制度,也增强了林业事业单位报表的通用性。

二、林业事业单位中新会计制度的影响

(一)新会计制度在林业事业单位中,改变了会计核算主体

在旧的会计准则中,仅仅是关注预算经营活动,忽视林业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对于单位的监管制度和管理水平存在漏洞。但在新制度中,财务工作不仅仅是记账、算账,更要对经济活动进行会计核算,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这种态势下,林业事业单位开始完善会计制度,重视预算编制,加强专项资金和固定资产设备等的核算方式,严格遵守新会计制度,实现收支节约,同时也对林业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开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新会计制度在林业事业单位中,改变了预算管理方式。

从新会计制度中可以看出,除了改变林业事业单位的预算资金的核算方式外,也改变了预算资金管理方式。主要是利用资金的获取时间和使用时间差,进行“核定收支、专项或定额补给、超额不补、结余结转”的预算管理方法,既迎合了林业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实际现状,又加强了其预算管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三)新会计制度在林业事业单位中,改变了财务报表体系

在旧会计准则的规定下,林业事业单位没有规范的财务报表体系,一般情况下,财务报表只是呈现出资金收入、资金支出和转付,不能发挥财务报表的基本功能。然而,新制度规定了财务报表体系所涵盖的内容,如资产负债表、收支(费用)表、财政补助收支表等,对于林业事业单位来说,这样的财务报表体系不仅能够满足其各项经营活动的基本需要,还有助于使用者准确了解林业事业单位的经营状况,在某种程度上说,统一报表、统一核算、统一格式和类型也能增加财务报表的可比性和通用性。

(四)新会计制度在林业事业单位中,改变了会计要素

在新制度中,林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要素有所调整,其中资产是指林业事业单位能使用的资源和其他资产;负债狭义是指林业事业单位借入上级部分或银行的款项,需要偿还;收入则是指林业事业单位从社会各层中获取的财务资源;支出是林业事业单位在经济活动中所耗用的资金。在新制度中,林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要素发生很大的变化,不仅提高了林业事业单位财务业务核算水平,而且还加快了林业事业单位与国际上的财务制度接轨,因此,对于林业事业单位来说,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结语

伴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财政的改革制度已相继订立并颁布,新会计制度的推行,对林业事业单位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相比旧制度,新的会计制度有着明显的优越性,如会计核算主体、预算管理方式、财务报表体系以及会计要素,这就要求林业事业单位的财会人员要与时俱进,关注新会计制度的变化,做好培训和学习会计制度准则的要求,提高财会人员的专业素质,以此确保新会计制度有效地落实实施,为我国林业事业单位的未来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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