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鱼
我这半辈子里,常常太被自己脑袋中的纷乱念头牵着走,以至于从小就是一个快怏不乐的孩子,结果长成一个快怏不乐的大人。一个不快乐的小孩子只是惹人厌而已,但是不快乐的大人还惹得其他人不快乐。坦白说我现在已经不太在意接下来的人生会是什么样子了,所以在生活上、在记忆上,我都尽量把一切清空。
不过无论我的人生房间多小,再怎么清空东西,或许我都会留着特莉沙。
小时候的商场中,特莉沙对大多数的男孩,都像是遥不可及的,星辰一样的事物。可是曾经一度,她就在我触手可及的地方。特莉沙这特别的名字是一个音乐老师取的,他准备了几十个英文名字,然后指定某个座位的孩子就叫那个名字,方便他点名。
特莉沙长得太高,全班只有一个男生比她高,那就是我。她的瞳孔浑圆,有着长而且黑的头发,肩膀细小,腿却又长得惊人,穿上体育短裤时,背影就完全让人有一种她不再是小学生的感觉。总之,当所有的孩子还是孩子的时候,特莉沙已经有一种在那个年纪不被允许的诱人本质。
但当时周遭的男孩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们只觉得自己被某种力量牵引,变得喜欢捉弄特莉沙或看别人捉弄特莉沙,就好像她身上有一些不能被原谅的什么似的。他们围绕在她身边,仿佛希望她笑,却总是弄到她哭。
而且会这样做的不只是班上那些原本就调皮捣蛋的男生,连一些功课好,平常规规矩矩的男生都会加入这样的共谋。比方说在体育课打躲避球的时候,男生都会刻意攻击特莉沙,以至于特莉沙总是第一个被打中而退到场边的女生。这时男生又会刻意把球做给她,然后让她有机会复活回到场上。只不过特莉沙一回到场上,球又总是刻意地往她身上招呼……由于是体育课,特莉沙也不能轻易地说自己不玩了,只好露出无奈的哀伤神情。男孩们看到特莉沙那个神情,就窃窃私语起来,心里头酸酸的,却又觉得有一种快感,心头像被一个夹子夹得紧紧的。
也许那阵子男孩们都得一种忽冷忽热的病。男孩们都在的场合,就非常一致地对付特莉沙,而在其他男孩没有发现的时候,又会刻意留下一个橡皮擦、回纹针、小天使铅笔之类的东西在她的桌上或抽屉里。特莉沙和男孩们都被彼此弄糊涂了,内心焦躁不安,就像春天到了却被关在笼子里的绿头鸭子。
我当时也是被弄糊涂的其中一个人。我常常扫地时故意把灰尘扫到她身旁,午餐吃饭时把饭粒往她那个方向弹,传考卷的时候故意略过她,把鼻屎弄在她的椅子上。但我还是常常在课堂上,不知不觉地往她的方向望。我直觉到特莉沙对我的讨厌,她的讨厌让我心里出现一个深不见底的窟窿,那时候我还以为是因为自己也讨厌她的缘故。
我和特莉沙的关系因为一件事而发生转机。
那时候每年到了双十节都有一连串的活动,比方说阅兵、节庆烟火、节庆晚会等等。阅兵是每个商场孩子等待的大事,因为商场和第一百货之间的中华路是必经的大路。游行队伍甚至会在这里停下来调整前进的速度,这是因为前方的队伍正要转到“总统府”,向司令台敬礼,整体前进的速度会改变的关系。节前几个礼拜,参与阅兵的部队和团体就会反复排练行进路线和速度,由于阵容浩大,通常都在深夜进行。有一次我半夜醒来想要尿尿,结果往窗外一看,几十辆坦克和被称为水鸭子的两栖装甲车、军车就静静地停在商场和对面第一百货之间的中华路上。几个军人检查着每辆车的距离和位置,然后在地上用油漆点上一个一个的小红点。那深夜的风景安静得有点不太真实,我看着看着就发了愣。直到突然有人喊了一声不知道是什么的口令,坦克与军车都再次动了起来,窗户遂哐哐哐地颤动不已。
尽管那时候我年纪还小,但在月色和路灯下的队伍,让我第一次感觉到,此刻经过我眼前的,是非常冰冷而具伤害性的东西。
正式阅兵的那一天,台北市的高中生都会去“总统府”广场排字,戴着蠢得要命的伞帽,在那边站好几个小时。不过我们那时候还是小学生,通常被指派的是晚上去节庆晚会充当观众。我还记得那年的节庆晚会是在体专的体育馆办的,那时候对我来说,体专的体育馆就是好遥远的地方,我跟几个同学约了一起搭公车去,否则我一定一辈子都找不到。
进去体育馆以后,我有点被那个巨大的建筑物惊吓到。整个晚会的节目融合了杂耍、歌唱、脱口秀和魔术,同学们都很满意这一年的双十节是这样结束的。由于难得进到有冷气的地方,我却很快地睡着了,而且不幸被级任老师发现,要我到班级最后方的位置罚站十分钟,才能自动坐下。我记得骚动大概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特莉沙和一些女孩站起身来去上厕所,回来的时候几个男生开始交头接耳,对着特莉沙指指点点。声音逐渐传开,但我的位置没办法好好听清楚。罚站的十分钟一到,我马上走到死党阿豪的旁边问他发生什么事了。
阿豪一副神秘地说:“特莉沙流血了。”
“流血?为什么?”
“不知道,有人看到特莉沙流血了,裤子都是血。”
我往特莉沙坐的位置望去,几个女生面带恐惧地指指点点,特莉沙有点不知所措,脸色苍白,仍然坐在自己的位置上。阿豪旁边的阿谦接口说:“什么流血,是月经啦,白痴。”
“月经是什么?”我傻傻地问。
“就是大姨妈啊,白痴。”
我没有再问大姨妈是什么,虽然我真的不知道大姨妈是什么。但眼看特莉沙低着头开始掉眼泪了,表情不像是痛楚,反而像是屈辱。而这时候我们的级任老师又刚好不知道去哪里,大家似乎陷入了一种茫然的情绪,连班长都不知道怎么办。
我猜她一定是担心流血的样子被看到,于是我把外套脱下来,跑到特莉沙的旁边拿给她。
“你可以像这样绑在身上。”我做了一个把外套绑在腰上的手势。
特莉沙迟疑了一下,把衣服接了过去,绑在腰际上。而这时候级任老师也回来了,她在问清楚事情后,匆匆带特莉沙去了一趟厕所,然后请两位女同学陪特莉沙先搭车回家。
那天晚上回家时,我身边的男生都借故离开,留下我一个人独自寻找公车站牌。结果我搭错了反方向的公交车到了松山,到了总站的时候司机把所有的人都赶下车,说终点站到了,我问司机说:“公车没有到商场吗?”
司机说:“啊,你坐到反方向的车了,你现在要去对面坐,十分钟以后就有车了,不过到商场要四十分钟。”一脸凶恶的公交车司机好心地借我铜板打公共电话回家。等车的时候我觉得整个世界都是陌生的,好像被抛掷在金龟子星上头似的,眼泪不禁掉了下来。到家的时候我结结实实吃了我姨丈一顿棍子,他认为我总是找他的麻烦。
从小我就不确定知道自己的父母在哪里,我是阿姨跟姨丈养大的,他们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总是“你爸妈生病死了,把你留给我们养。”但我连一张我父母的照片都没有。阿姨的解释是,当时穷没有相机,也没钱去拍照。阿姨跟姨丈自己也有四个小孩,其中老大阿芬跟我年纪差不多,是我唯一的谈话对象,其他的小孩都对我带有敌意。姨丈在商场开了一间小店卖馄饨面,所以我很小的时候就会包馄饨,一秒钟可以包一个没问题,跟阿芬一样快。
那件事让我跟特莉沙的关系变得特别。之后她有时候下课在走廊遇到我,都会给我一个微笑,那真是非常不可思议的微笑,好像有人交付什么给了你,而你得小心保管似的。不过那时候同学都暗自传说特莉沙跟班上一个家境看起来十分富裕的男生在交往,只是我们并不会用“交往”这个词,只会说是“怪怪的”。又过了半年,那个我们叫他大雄的戴眼镜男生全家移民美国,特莉沙变得非常忧郁。大雄去美国的第一个月寄了一封信给全班同学,我们级任老师请一位同学上台把信念出来。念信的同学以朗读比赛的方式读信,非常可笑。其中一句写道:
各位亲爱的同学,我在美国的生活很好,现在住在我表哥家他们家好漂亮,地上都铺了长毛地毯。
那个同学把“长”(cháng)毛地毯,念成“长”(zhǎng)毛地毯,全班都笑得东倒西歪,却没有人知道什么是长毛地毯,我侧过头去看特莉沙,她面无表情地坐在那里,好像完全没有听到信的内容似的。
毕业典礼那天大家都哭了,因为我们级任老师说如果不哭就是铁石心肠。多年以后我根本想不起来那时候是否真的伤心,所以越来越无法确定自己是否是铁石心肠。整个升初一的暑假我每天都在写信给特莉沙,因为只要一天不写信我就无法维持自己的伤心。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们只是互相写信,然后我会到她念的初中等她下课,陪她等到公交车为止。接着偶尔陪她坐公车回家,那时候我阿姨和姨丈对我的管制越来越放松了,我也尽量晚点回家以免他们心烦。说真的我并不恨他们,因为我长大就知道要养育一个不是自己的孩子,又在那么贫穷的状态下需要多少耐心。我只是不能接受他们为什么不愿意告诉我,我爸跟我妈的事。
应该是在初二升初三暑假的某一天,特莉沙跟我说他爸不在,可以一起做功课,那是我第一次进到她家。小学的时候多数同学的家,彼此都熟门熟路的,但特莉沙她家例外,因为她爸是个算命仙,没有人会允许自己的孩子没事到算命仙的家里去的。特莉沙她家外边插了一支旗子,上面写着“小通天”,门口还摆了一张脸上的痣代表什么意思的图画,小时候男生都会互相开玩笑,故意在自己脸上画一个代表“淫贱”的痣。特莉沙本来还有一个姊姊,听说得癌症死掉了,不过大人们都不顶相信这个说法。其实我猜大人们也不知道确切怀疑的理由,大概是从来没有看过姊姊去医院之类的吧。总之那个原本虽然低调,却应该还在的姊姊,在某个时间点以后就不再出现了,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我阿姨的儿子曾经绘声绘影地说他曾经在晚上听见她回来哭的声音。
“就在那个垃圾桶旁边。”他很肯定,哭声就是从那里传出来的。
我一进到她家,发现算命仙的家一点也没有神秘感可言。里头就只有一张覆盖红色棉布的桌子、签筒和两张椅子,墙上钉了几片木头当做书架,放着一些农民历和相书之类的东西,挂着几幅我完全看不懂写了什么字的书法。比较特别的就是桌子上有一个花形的玻璃鱼缸养的一缸鱼,都是尾巴像开了一朵花的凸眼金鱼。我算了一下,有两只是黑色的,两只是红色的,还有一只是…… 怎么说呢,我很想说它是白色的,可是跟那种有着白色鳞片的金鱼不同,它的白有一种非实体感的白色,就好像是空气一样的那种白色。准确一点说,或许“带着透明感”是比较准确的。
“这些鱼是你养的吗?”
“嗯。都是我在喂的,不过应该说是我爸的。我爸会一种鱼占,就是看鱼的游泳姿势来替客人占卜。”
鱼占?那是我一生至今唯一听到的说法,我再也没有听说过谁是用鱼来占卜的。鱼游动的姿势怎么占卜,鱼根本就是乱游的不是吗?
后来我们到阁楼做功课,我好奇地翻看特莉沙教科书以外的书。我没有问她的母亲哩,也没有问她姊姊哩,因为我自己也很恨别人间我这样的问题。
我斜躺在她的枕头和卷成圆筒状的棉被上看《姊妹》杂志,她也跟着躺下来,屈着腿挽着我的手臂。我的手肘碰到她柔软的、刚发育的胸部,闻到不可思议的一种香气。坦白说那时候我既没有看过 A 片,也没有人教过我怎么做爱,但身体有它自己的本能,我翻过身来,很生硬又很自然地吻她,然后我们就做爱了。当然没有保险套,没有体外射精,女人的身体里面比外头柔软许多,我当时只有这样的感觉。做完爱后,她去洗了个澡,然后我们坐在阁楼边的窗户前看着马路,让腿从气窗伸出去晃呀晃的。我跟她提起有一回双十节前几天凌晨,半夜起床看见坦克和军车停在马路上的情景。
她静静地听着,两只手挽着我的手臂,我的手肘轻轻碰触到她的乳房。
于是我们又做了另一次。
特莉沙并没有允许我在外边牵她的手,而因为年纪与金钱上的限制,除了上学、回家路线以外的风景我们完全没有看过。没有上过任何一间咖啡馆,除了家里的饭菜以外,没有吃过馄饨面、牛肉面或烧饼油条以外的食物。以至于我现在回想的时候,回忆就像一条不断重复延伸的道路,看过的风景不断重复出现。想想似乎是非常无聊的恋爱,但在我的印象里,每回我看见她的时候,都觉得还好阿姨跟姨丈心不甘情不愿地把我养大。
特莉沙跟我的功课都不太好,并没有考上理想的高中。她的学校远在城市的边境,而我只考上榜单上最后一所的公立高中,在城市的另一边。高一高二我们仍然有来往,但到了升高三的那个暑假,我写信给她她都没有回,但明明“小通天”的旗子还在。我三番两次到她家门口盯梢,清晨都还会看到他父亲去市场买菜。但特莉沙呢?她就仿佛是某种透明的东西,消失在商场了。
我在读高中的时候就知道上大学是绝望的,我阿姨和姨丈也不可能把馄饨店的生意交给我,所以高中一毕业,就去当板模工人,并且在外头租了房子。总而言之,是独立生活了。因为我对组装东西很感兴趣,不久又从一些师傅身上学了木工技术,对电路也满在行,也许算对这方面是有点天分,很快变成包工的工头。结果混着混着,现在大家都叫我是设计师,说穿了就是室内装潢的工头,由我来组成工班。我一直觉得这个工作对我来说相当不错,可以为别人搞一个可能要生活好几十年的空间。我常常在设计时做了一个屋子主人也不知道的抽屉之类的东西,心里想着什么时候才会被入发现。
跟特莉沙分手以后,我的生活变得简单,直到现在,只再跟三个女人谈过恋爱,最后一个是四十几岁的有夫之妇。我们在她丈夫出差的时间碰面做爱,大概都是星期一。她看上的应该也是跟我能愉快做爱这件事吧。跟她做爱的时候,她有时候会湿润得不得了,但有时则不。她会在太过干涩的时候在阴唇涂上婴儿油,让我容易进入。我曾经买了 KY 给她,但她完全没有用的意思,她说她还是比较喜欢抹婴儿油的感觉。
“有差别吗?”
她说:“有差别。”
我并没有跟她说我是因为怕婴儿油的味道跟她分手的。那个味道比汽油味还难洗掉,我常常回到家以后,一下子清洗不掉那样的气味,那气味没有消散之前,我好像没办法回到自己的生活里头,那种感觉非常糟。
不过这三次零星的恋爱,让我体认到了自己并没有组成一个家庭的打算。和那个有夫之妇分手以后,我就靠召妓来解决自己在性上面的需要。因为不用养家,我几乎除了吃饭以外,所有的收入都花在这事上。我不想和自己熟稔的人做爱,也不想因为做爱而渐渐和某个人熟悉起来,因为那样就一定要投入感情,让自己多多少少兴起一个家的念头,那让我觉得不快乐。
有几次我因为常点同一个小姐,渐渐因为聊天而对对方的生活有了一些了解,做完爱也去吃了消夜,发现竟然产生了不一样的感觉。一旦警觉到这一点,我就下定决心不再点她。虽然有人说性跟爱是可以分离的,我倒不以为然。我觉得性对人的感情反应,常常会产生不可预料的影响,即便是自以为已经分离处理也一样。毕竟,让性欲跟爱活着的身体是同一个,不是吗?
不过遇到百合以后,我不自主地,成为她的固定顾客。我是在万华的桂林路上遇到百合的,我一眼就在众多站壁的女人里看到百合。不只是因为她的身材很高,还因为她根本不看我一眼,更重要的是,整个万华的流莺,只有和她做爱可能不会让我自己有哀伤的感觉。虽然她很可能比我年长五到十岁,但外表并看不太出来,而且第一次做爱与做爱完的谈话完美得不得了。她靠到我的肩膀边,双腿微屈,如果有人从天花板上看下来,一定会以为她想向我恳求什么事似的。
万华的流莺通常服务的时间只有十五到二十分钟,收费从三百块到一千五百块不等,只是三百块的可能是五十几岁看起来却像七十岁的阿嬷,我从来没看过她们有任何客人。一般还有生意的小姐,会在附近的巷弄里租一个小房间自己使用或和姊妹共享。房间通常都只有木头隔板,隔壁正在做爱的声音完全听得到,甚至嗅得到彼此的体味。不过百合的房间是独立的,似乎只属于她自己,因此相对干净,非常居家,甚至还养了一只虎斑猫。第一次做爱前我们共浴,可以看到她的乳房和臀部都开始有下垂纹了,年轻时候或许算是个美女,房间里的黄灯泡也让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得多,但浴室里的灯是白色的日光灯,年龄就暴露出来。做室内设计的我,向来认为白色的日光灯是一种残酷的灯。
我说:“浴室装黄灯比较好。”
她一边用莲蓬头为我清洗身体一边说:“为什么?你嫌我老?”
我说:“嫌什么?我说的是灯的颜色而已。”
她问:“你住哪里?”
我说:“台中。”我并不想把自己完全暴露出来。
她又问:“你做什么工作。”
我说:“室内设计。”
她笑了起来:“难怪你会注意灯的颜色。”
共浴时我勃起了,百合蹲了下来为我口交,我并不喜欢那样,因为会看见她的头上露出没有被染到的,刚生出的白发。所以我拍拍她的肩膀表示到床上去。
做爱后百合说自己年轻时候做过酒店小姐,之后也做过房屋中介的工作,现在选择万华站壁的原因是时间自由多了。
“说起来房屋中介反而比较像是骗子一样的工作,明明游泳池只有一点大我们也会说得跟湖一样。”她说。
我说:“比你现在做的工作更像骗局。”
“当然。”她笑了起来,因为时间闹铃已经响起,她站起身开始穿衣服。先穿上内裤、再套上丝袜,最后依序穿上胸罩、短 T 和短裤,配上黑色高跟长靴,戴了一顶白色羊毛帽。刚刚乳房和肚子、臀部布满下垂纹的身体就被巧妙地掩藏起来。说这时候的百合有一种闪闪发亮的气质也不为过。
隔天我又再去找她一次,这次她穿了高跟露趾鞋,紫色连身洋装,还是斜戴着那顶白色羊毛帽。我们一进房间她就问:
“我穿这样好看还是昨天穿那样好看?”
我说:“你认得我?”
她说:“当然。我看你在对面走很久了,我没有跟你招手,因为来这里的男人有权利选择的,我以为你在选小姐。这里的小姐是不会跟客人招手的。”
我摇摇头:“我本来就是专程来找你的。”
她说:“谢谢。”
“都好看。”我说。
此后我就经常去找百合,有时聊天,有时做爱,无论是聊天或做爱我都付一样的价钱。我渐渐觉得,自己并不是全然因为性的需求而去找百合的,这让我想抽身离开,无奈第一次陷入眷恋无法自拔。我爱上了深夜万华的腐败气息,满街睡倒的游民,交错复杂的巷弄,坐在机车上的流莺。有的流莺可能膝盖不好,自己还会带着板凳,拿着小扇子扇风。百无聊赖身上并没有钱的老人,就站在她们面前一语不发地看着,像检视什么货品似的,他们说这叫看“圆仔花”。此外就是从凌晨三点开始摆的各种离奇二手货品的地摊,从卖旧鞋到音响都有。有一次我甚至看到一个老人同时卖旧的假面超人的玩偶、千手观音佛像、A片和运动鞋。我问他旧球鞋的价格,五十元,千手观音佛像,七百元。我看满街的夜间地摊看的人多,买的人少,毕竟一双旧鞋就算如此便宜,要找到合适的脚恐怕也不容易。不过我始终好奇,究竟是旧鞋好卖还是旧佛像好卖?我发现这里不少巷弄都挂了时钟,一开始只觉得奇怪,后来发现这些时钟是专为骑楼下工作的人标示时间的,而不是为在房子里的人。
我仍然会在找百合之前把当天出来的流莺一个一个看过,不是为了挑选,可能只是一种耽溺。我喜欢走在那样的巷弄里,感觉那种生疏的亲密感,我不属于那里,又属于那里,有的流莺渐渐认得我了,再也不会招呼我,她们知道我是百合的客人。几次之后,我发现巷弄里有流莺的地方就有猫。
起初我弄不懂她们和猫的关系。后来我发现,警察每晚十点到三点会轮流站岗,因此除了外地来的,当地有租房子的姊妹都是三点以后才“上班”,而有些远从台中上来暂时排“假日班”的姊妹,则会躲到暗巷里。无论如何,当警察骑着机车巡逻的时候,她们都只好坐在机车上啃卤味喝珍奶,此时猫就开始聚集过来,喵喵叫地讨骨头吃。姊妹们将啃得只剩下一点肉屑的骨头丢给猫,猫吃了那肉屑后眼睛益发明亮,在巷弄间举着尾巴,哭泣似的来回走动,有时就在屋檐的边缘性交。警察一走,百合和姊妹们就踏着高跟鞋从潮湿、布满烟蒂与痰的巷道里走出来,巧妙地站在路灯照不到的地方。有些年纪比较大的老人站在路边观看,因为彼此都站在阴影里头,看对方的眼神也变得迷迷蒙蒙的。猫摩挲着女人们的腿,让人觉得有一种性感。
百合告诉我,通常她们一眼就知道这个人会不会是自己的客人,遇到不喜欢的客人,就开高一点的价钱把他们吓跑就是了,不过这当然是百合的条件够好。多数上了年纪的流莺招客就像恳求。
“像你这样的客人很少。”百合抽着烟说。
我是去找百合,从旧公寓下来的时候遇见她的。由于我和百合从来不一起下楼,因此一开始我并不知道她是找百合的,只是觉得她太像特莉沙了。我因此没有马上离开,故意站在一旁抽根烟,偷瞄着她。后来百合下来,我才确认她们两个人是认识的。百合是不会跟我在房间以外的地方交谈的,这是我们的默契,于是我就先默默离开。
几天后我再去找百合,找到一个谈话的时机问她那个女生是谁。
百合看起来不太愿意回答,又不愿意骗我的样子,说:“她不是在这里上班的,好吧,她是我妹妹。”
我说:“她是我的小学同学。”
坦白说我并没有一定要和特莉沙见面的,因为我不晓得见面的意义,特别是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但几天后我们还是透过百合,在黄昏的时候约在她工作地方的楼下。我们彼此笑了笑,决定边走边聊。一开始谈话很缓慢,有的时候只因为一个字,气氛就凝结了,有好一阵子讲不出话来。走过开封街一家小时候就存在的面包店,发现那个熟悉的橱窗变得时髦了,里头放了一个蛋糕,那个蛋糕放在一个转盘之上,不断旋转着,用这方法招揽客人真是蠢,我这么想。
“你还记不记得我第一次到你家时候的事?”
“记得。”
“一转眼时间就过了。”
“是呀。”
我们到了小学附近,吃一家当时就十分有名的甜不辣店,我才发现特莉沙跟百合在面貌上的相似之处,她们的眼睛都大而且长,几乎要超过眉毛,有一种媚态。我看着她的眼睛听她讲话,才知道那时她突然消失,就是投靠了百合。
“那你们为什么要离开家呢?”我问。
特莉沙摇了摇头。
我为自己错误的问题感到懊恼,有时候谈话就像用电锯锯木头,任何一个闪失都无可挽回,你只能修整而已。
我说:“我有写信给你,也到过你家等你。”
“嗯。我有想过联络你,但那时候我姊带我到台中了。我想也许不再联络也是好事。”她停顿了一下,像想到什么似的说,“对了,你还记得我家的金鱼吗?”
“金鱼?”
“是啊,你那时候一直问我,有一条金鱼为什么看起来有点奇怪。”
“有吗?”
“有啊。”
“嗯,好像有。那为什么?”
你还记得那个魔术师吗?小的时候可能是因为长得比别人高的关系吧,我常常觉得非常寂寞。我问我爸,妈呢?他说不要再提起那个女人了。我爸每天钻研术书,他的算命术除了是一个外省人教他的以外,都是自己读书学的。小六的时候你记得那个叫大雄的同学去美国了吗?大家都以为因为他离开所以我变得忧郁,但根本不是。因为在差不多那个时间,我姊离开家不知道去哪里了。她离开以后,我变得更寂寞。
那时候我常常到天桥上看魔术师表演,还有另一个原因是,比较有可能会遇见你。那天我下课的时候和同学们围着魔术师,魔术师兴致很高,生意看起来不错的样子。他那天卖的是魔术画图本,但表演的是卖的道具做不到的魔术。他说如果不断钻研这种魔术,只要你在心里用咒语呼唤想要变出来的东西,就会发现什么都可以从画里头走出来,就好像世界本来是一幅画。他随手指了一个路人牵的小朋友,要他从计算簿上撕下一张纸,并且试着在上头画一个橡皮擦。小朋友画好以后递给魔术师,他伸出右手,在上头摸着摸着,就把画上面的橡皮擦摸成一个一模一样的真的橡皮擦。那个变出来的橡皮擦还长得歪歪斜斜的,跟那孩子画的一模一样。魔术师把橡皮擦送给那个借他纸的小朋友,围观的人都鼓掌叫好。
魔术师说他还需要另外一个小助理,他看了看现场的小朋友以后,决定指定我,叫我试着画看看任何我喜欢的东西。我说我想画鱼,因为我家养了一缸金鱼,那不是普通的一缸鱼,是我爸拿来做“鱼占”的鱼。我很喜欢喂鱼,所以我想画鱼。他说没问题,问汤姆是不是可能回去锅贴店拿一个水瓢子装点水过来。汤姆说没问题就跑回去拿水瓢。我把我的计算簿撕了一页下来,画上一只没有上色的金鱼。画完的时候汤姆正好回来,魔术师要我拿起装了水的水瓢不要动。他的手在纸上一直摩挲一直摩挲,突然间一条活生生的鱼就从簿子跳进我拿着的水瓢里。我觉得全身像被电殛一样。魔术师说那条鱼就送你了。
我画的鱼跟一般的金鱼一样,有凸的眼睛跟开花的尾巴,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我并没有上色。我把鱼带回家,倒进鱼缸,其他的鱼一开始对它很好奇,渐渐地也就接受了它。我看见那条透明的金鱼,好像存在又好像不存在地在鱼缸里游泳。日子一久,我只要靠在鱼缸跟它讲话,它就会游过来,用那双有着大水泡的双眼看着我。
就像你知道的,我一直跟我爸住到了高中毕业那年。不过早些时间我就联络上姊姊了,姊姊也鼓励我离开家,她说世界不全然都是地狱。我走的那天只带了一些衣服,也带走那条金鱼。那条鱼非常长寿,我爸用来鱼占的两黑两红的金鱼都换过好几轮了,它却都好端端地活着。不过搭火车的时候,我装鱼的塑胶袋被挤掉在地上,鱼跳了出来,最后来不及救起来就死掉了。死掉的鱼变得更透明,我差点找不到,简直就像冰块做的一样。
我们吃完甜不辣以后绕回大路,那条曾经在双十节阅兵演习时,半夜里我从窗户看到的,停满坦克、水鸭子、军车的大路,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我想起当兵的时候,曾经把第一天入伍的馒头收藏起来,那时候我有收藏癖。馒头很快地变硬,放假我把它放到房间那个有玻璃门的书架里头,那里还收藏了我家在商场的门牌,杂货店的玻璃糖果罐,和铁路管理员拿的那种,铁做的警示提灯。
一开始馒头长出霉斑,但除了颜色变黄以外我看不出有什么变化。渐渐地我习惯了,或者说忽略了它的存在。大概在十年前,有一天早上我刷完牙后站在书架前面,却觉得眼前的书架似乎跟以前有什么不同。几秒钟后我终于想起来,原本那个地方应该还有一颗馒头的。它被霉菌吃掉,竟然什么都不剩了。
这个城市的每条路看起来都像历经风霜再修补而成,而那些修补的痕迹如此潦草,一看就知道未来会再次支离破碎。我试着在过马路的时候,牵起特莉沙的手,我们都累了。生命本来就该是繁殖以后就消失,何况我们什么都没有留下。我们不应该活那么久。在经过以前是铁道的位置的时候,我转过头去吻了特莉沙,特莉沙一开始吓了一跳,但回神后随即也给了我一个吻,她的舌尖像小动物一样,试探性地颤抖着。
非常奇妙的是,特莉沙嘴唇的柔软与味道我并没有忘记。在我无聊的、混乱的人生里头,总算还留下了这样一件,即使像冰块融化了,还以水的形式存在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