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称义在乎在基督里,而不在乎自己
由此可见,我们唯有借基督的义才能在神面前称义,这等于是说人称义不在乎自己,乃是因为基督的义归给人——这也值得我们留意,因这完全反驳了那肤浅的观念,即人之所以因信称义,是因为人借着基督的义分享圣灵,且圣灵使人成为义。
这观念与上而的教义相悖,互不相容。
无疑地,教导人必须在自己之外寻求义,就是在教导人自己没有义。
此外,这也是保罗清楚的教导:“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
(林后5:21)
由此可见,我们的义不在自己身上,乃在基督里,且我们拥有这义,唯独因为我们在基督里有分;事实上,我们存基督里拥有这义一切的丰盛。
这也与保罗在另一处的教导一致,即基督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8:34)。
他所说的成就是借着基督归给我们的义,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将他的义赐给我们,并且以某种奇妙的方式将这义的力量赐给我们,使我们能在神的审判台前被称为义。
显然,保罗在此之前的另一处经文也有同样的教导:“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
(罗5:19)保罗之所以宣告我们唯有借着基督称义,难道不就是在说我们的义完全在乎基督的顺服,因为神将基督的顺服归给我们,就如是我们自己的顺服一样吗?
因这缘故,安波罗修精妙地用雅各的祝福比喻这义。
他说雅各虽然不应得长子的名分,但在他哥哥衣服的掩护下,因这衣服所散发的香味(创27:27),讨他父亲的喜欢,以至于在伪装成他哥哥时得了长子的名分。
同样地,我们也在我们的哥哥——那长子基督——纯洁的掩护下,使自己能在神面前被称为义。
安波罗修这样说:“以撒闻到衣服的香味,也许意味着我们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称义,因为肉体的软弱拦阻我们遵行律法,然而那明亮的信心使我们蒙赦罪,也掩盖我们一切的过错。”
【注; Ambrose,On Jacob and the Happy Life II.
2.
9(CSEL 32.
2.
36 f.
)】
这的确是真的,因若我们要在神面前蒙救恩,就必须有主自己的香味,我们的罪也必须被基督的完美遮盖和埋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