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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徒生活之总则(2)

2.基督徒生活的动机
我们现在所探讨的圣经教训包括两个主要的部分。 首先是神要我们爱义,虽然这不是我们与生俱来的倾向,神却能赐给我们,并将之刻在我们的心中;其次,神给我们立定行义的准则,免得我们在行义的热忱中偏离真道。
圣经用许多巧妙的理由劝我们行义,其中有好几个我们在之前已提出过,我们在此也将指出其他的。 圣经吩咐我们要圣洁,因耶和华我们的神是圣洁的(利19:2;彼前1:15-16),难道有比这更基本的理由吗? 事实上,我们虽然如迷失的羊,脱离了羊群并分散到世界的迷宫中,神却将我们聚集归一,好使我们与他和好。 当我们读到圣经告诉我们信徒与神联合时,我们应当记住这联合是以圣洁为根基,但这并不表示靠我们的圣洁使我们与神联合! 我们反而应该先专靠神,好让我们在神将他的圣洁赏赐给我们之后,就能顺服他一切的命令。 然而,既然神的荣耀不允许他与任何的邪恶或污秽交通,圣经就因此教导我们圣洁是我们的目标,且我们若想顺服神对我们的呼召,我们就必须成为圣洁的人(赛35:8)。 因我们若在自己的一生中准许自己在邪恶和污秽里打滚,那么,神救我们脱离这一切有何意义呢? 此外,圣经也同时劝勉我们,为了被称为神的选民,我们必须居住在圣城耶路撒冷(参阅诗116:19,诗122:2-9)。 神既然为自己将这城市分别为圣,他就不可能允许居民因自己的恶行玷污它。 因此神这样宣告:“行为正直、做事公义的人能寄居神的帐幕。” (诗15:1-2;参阅诗14:1-2,武加大译本;参阅诗24:3-4)因神所居住的帐幕若充满污秽是极不相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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