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悔改或不得赦免的罪(21-25)
21.悔改是神白白的恩赐
再者,我相信以上的教导已明确地证明悔改是神特殊的恩赐,所以无须长篇大论再对之加以解释。
因此,教会赞美神的这恩赐,甚至欢喜神“赐恩给外邦人,叫他们悔改得生命”(徒11:18;参阅林后7:10)。
保罗也劝提摩太对非信徒宽容和温和:“或者神给他们悔改的心……叫他们可以醒悟,脱离魔鬼的网罗。”
(提后2:25-26)事实上,神宣告他喜悦万人归信,也劝众人归信,然而归信的果效完全在于使人重生的圣灵。
因为创造人比给人披上更完美的本性容易。
所以,在重生的事工上,人被称为“神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2:10),不是没有理由。
神以重生的灵拯救他所愿拯救的一切人脱离死亡。
这并不是说悔改是救恩的起因,而是说悔改与信心和神的怜悯是密不可分的,就如以赛亚的见证:“必有一位救赎主来到锡安、雅各族中转离过犯的人那里。”
(赛59:20)
这是不容改变的事实:谁真诚敬畏神,谁就是圣灵已动工拯救的人。
所以,在《以赛亚书》中,虽然信徒们埋怨并后悔神离弃了他们,然而,其实神使人心刚硬才证明人是被遗弃的(赛63:17)。
当使徒说被遗弃之人没有得救的盼望时,他的理由是“不能叫他们重新懊悔了”(来6:4-6)。
显然,当神重生一切他不喜悦灭亡的人时,同时也向他们彰显父亲般的爱,并以和蔼面容的光辉吸引他们归向自己。
另一方而,神使那些罪不得赦免且被遗弃之人刚硬,并向他们发怒。
使徒以这种报应警告大胆背道的人,因他们抛弃了对福音的信心,取笑神,藐视他的恩典,亵渎和践踏了基督的血(来10:29),甚至竭尽所能将基督重新钉在十字架上(来6:6)。
使徒在这里的意思并非如某些刻薄之人所说,认为一切故意犯罪的人都没有得救的盼望。
相反,他的意思是,背道是无可推诿的,所以神如此严厉地报应亵渎、藐视他的人并不足为怪。
使徒教导:“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份,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
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
(来6:4-6)也教导:“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
(来10:26)
这两处经文也被古时诺瓦替安派(Novatian)利用来支持他们疯狂的异端。
历史上某些敬虔之人由于误解这些经文过于严厉的警告,而拒绝相信《希伯来书》是圣经的一部分,虽然这些书信在各方面都表现出使徒的精神。
但既然我们在与接受《希伯来书》属于圣经的人争辩,所以要证明上述经文并不支持他们的谬论是轻而易举的。
首先,使徒必定是同意主所教导的,主说:“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
(太12:31-32;可3:28-29;路12:10)除非我们认为《希伯来书》的作者反对基督对赦罪的教导,否则我们就得相信使徒也接受基督的教导。
由此可见,只有一种不得赦免的罪,因这罪出于人的癫狂而非软弱,且清楚地证明他是被鬼附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