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悔改在何种意义上是得赦免的先决条件
恨恶罪就是悔改的开始,并使我们先认识基督,因基督唯独将自己启示给贫穷、可悲、呻吟、劳苦担重担、饥渴以及在忧伤痛悔中的罪人(赛61:1-3;太11:5、28;路10:18)。
所以,我们若想常在基督里,就必须努力地追求悔改,一生专心悔改,直到离开这世界。
因基督来是要召罪人,是要召他们悔改(参阅太9:13)。
他奉差遣祝福不配的人,也是要他们离弃自己的恶行(徒3:26;参阅徒5:31)。
圣经充分地证明这一点。
因此,当神给人赦罪时,他经常同时要求他们悔改,暗示他的怜悯是领人悔改的。
神说:“你们当守公平、行公义,因我的救恩临近”(赛56:1);“必有一位救赎主来到锡安、雅各族中转离过犯的人那里”(赛59:20);“当趁耶和华可寻找的时候寻找他,相近的时候求告他。
恶人当离弃自己的道路,不义的人当除掉自己的意念,归向耶和华,耶和华就必怜恤他”(赛55:6-7);“所以你们当悔改归正,使你们的罪得以涂抹”(徒3:19)。
然而,我们必须留意,神设立这先决条件并不是说我们的悔改是我们得赦免的根据,而是既然神定意怜悯人是为了使人悔改,就向人指明要获取此恩典所当行的方向。
因此,只要我们仍被囚在肉身之牢房中,就必须不断地与自己败坏本性的污秽争战,甚至与我们与生俱来的性情争战。
柏拉图曾说过:哲学家的生活在于默想死亡,但我们可以更真实地说,基督徒的生活在于不断地努力治死肉体,直到肉体被完全治死,并且神的灵在我们心中做王为止。
所以,我认为那已学会对自己不满的人算是在敬虔上有很大的长进,但也不可因这不满就驻足不前,反而要借此投靠神并渴慕他,使自己在已被嫁接到基督的生命和死中后,能留意一生悔改。
显然,真正恨恶罪恶的人必定如此行。
不过,除非人先被对义的爱所抓住,否则就不会恨恶罪。
这论点不但容易理解,也最符合圣经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