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多事之秋,让ofo更难熬的是,这个雪上加霜的寒冬。
1月10日,凤凰自行车起诉ofo拖欠货款有了新进展,即法院依法扣除ofo运营主体东峡大通2806万元存款。另一边,至今仍有1000万人等待退押金。当线上退押迟迟未果,数千名用户于12月17日集结在ofo总部——中关村互联网金融中心,用实际行动催还押金后,如何平复这股不满与焦虑的退押金大潮,成为ofo的当务之急。
此前ofo创始人戴威曾坦承“钱”路渺茫,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按ofo的用户量大致估算,押金池里本应有约30亿元。”ofo原高层人士钟飞告诉记者,而今ofo的现实是,押金池已经见底了。
在用户线下聚集退还押金事件发生10天后,截至12月27日中午,线上排队等待退款的用户已经排到1354万人。以最低价99元估算,ofo将需退回13.5亿用户押金。在押金池见底的情况下,这笔不小的数目如何还?
挪用用户押金填补资金缺口的既成事实,而这笔巨款去向了哪里?缘何成为无底洞……一系列关于押金的质问,才是ofo再难回避的现实命题。
记者日前前往ofo总部进行线下押金退还登记,在前台处遇到的ofo一名在职员工称,“现在ofo的日营收能达到几千万,运行一切正常,正在探索新的退款方式。”他说,不愿意排队的用户未来或可以选择用滴滴打折券抵扣押金。
记者向ofo官方求证,并未得到回复。只是12月19日,戴威发布内部信并强调,“希望每一位ofo人都能认同并坚定信念,为欠着的每一分钱负责。”但如何“负责”,远未明确。
将手伸向“押金池”早在2017年末,关于“摩拜单车与ofo挪用用户押金60亿来填补资金缺口”的消息便被曝出,尽管两家公司随即辟谣,但这一事件却成功地将“押金”推至公众视野的中心。
对于所有共享单车企业而言,收取押金的初衷,是为了保证与用户的租赁合同和交易能够正常且顺利进行,而押金本质上则是用户交纳的用于增强自身信用的款项,可以视为质押担保。这也是不少交易过程中常用的信用风险缓释手段。
但用户与ofo的合约生效后,后者之于前者的押金,既不拥有所有权,更不能像其他货币一样私自交易使用。
2017年,国家相关部门发布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定,“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预付资金,在企业注册地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监管,防控用户资金风险。”
“很多企业都不会用在银行建立第三方监管的资金托管账户或专用账户来保存用户押金。”钟飞紧接着说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共享单车企业都在挪用用户押金。”
仅从ofo方面的公开资料来看,2017年4月,ofo曾与中信银行签署战略协议,据协议显示,二者合作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押金监管、支付结算、授信支持、联名接待合一卡、市场营销等。换言之,中信将作为第三方在托管ofo用户的押金。但钟飞告诉记者,“用户押金一直存放在ofo的自持账户中。”这不免为其将手伸向用户押金池提供了诸多可能。
针对存储用户押金的账户所属,截至发稿前,记者多次求证,ofo方面均未做出回应。
据悉,在决定挪用用户押金之前,ofo高层曾多次开会表态“坚决不可行”。然而,这份坚决在资金链危机面前,也只是扛了不到半年,“提议就被默许了。”钟飞回忆,从2016年10月开始,ofo的资金便出了问题,为了渡过难关,公司财务部门曾向戴威提出“先挪用部分押金,等后面融到资金再补上”的建议。
“我第一次看到戴威发那么大的火,(他)把所有人都臭骂了一顿,还告诉财务,用户的押金坚决不能动。”钟飞指出,那时ofo还对用户押金给予严格保障。然而,2017年春节刚过,在资金和市场的双重高压下,戴威动摇了。
这是ofo第一次动用用户押金,“在公司高层的默许下,ofo动用了10%的用户押金。”按照当时的用户体量,以及大部分为学生用户(免押金),钟飞说“10%的押金”大概在200~300万,数目还不算大。
记者就钟飞透露的时间节点,与ofo方面进行询问,未得到回应。但回看彼时的共享单车市场,正处于盲目扩张寻求溢价估值的阶段,竞争者都在烧钱投放,而折损率高、人力运营维修成本高等,让不少像ofo这样的重资产创业企业陷入“入不敷出”的死循环中。
“ofo本身并没有赢利点。”此前记者采访DCCI研究院院长刘兴亮时,他曾直指ofo的致命问题。而这也在ofo全员大会上,得到戴威的承认。
戴威坦承自己决策失误,ofo仅通过骑行收费的模式既不盈利,也找不到快速变现的办法。
钟飞告诉记者,共享单车平台想要生存下去,要么有外来资本源源不断地输血,要么就像摩拜单车那样被美团接手,“背靠大树好乘凉”。
“摩拜的用户押金最高时约有90亿,它敢免押金,因为后面有美团为它买单,但ofo没人给钱。”记者就钟飞的观点向摩拜方面求证,对此虽未得到回应,但从美团点评公开的《2018年中期报告》中可知,2018年4月,摩拜的用户押金总额为81.3亿元。美团接手摩拜后,也顺理成章地接手了其中涉及的押金返还问题,而ofo就不一样了。
离开ofo打算再创业的钟飞深知一个道理,资本都是逐利且冷血的,特别是在ofo运营出现问题时,他们的资金理所当然变成了沉没成本。“在不可预知的风险下,资本压根不会对迟迟难以产生收益的ofo存有耐心。”
加之经济观察报此前便报道过,戴威对于企业重组或并购的态度是十分拒绝的,他坚持谋求独立发展。“钱途”上不见资本伸手相救,ofo只能将目光继续投向数额巨大的用户押金。
“押金=负债”“原本计划后续资金一经进入,第一时间补上之前挪用用户押金的窟窿。”钟飞挠了挠头说,“机器一旦运行起来就很难停下,何况这还烧的是用户押金。”
事实也确实如此,ofo优先考虑的“自保”是,保证企业在竞争中依然能快速运转,资金链不能断,继续挪用押金,直至见底。
钟飞并不回避谈及押金问题,他认为ofo为了“活下去”,才将规则抛之脑后,“最终选择了与同业一样的做法。”在他看来,挪用押金不仅在共享单车领域是事实,甚至成为了像途歌所在的共享汽车,及共享充电宝等共享经济中的常态化问题。他跟记者算了一笔账:ofo目前在全国共计投放了1500万辆车,一辆车的成本600元(早期价格更低,后面因轮胎和车架等完善,成本价提高),造车成本共计约90亿元。还不包括宣传、员工工资、运维等多方面费用。而据此前《财新》报道,ofo单月成本高达2.5亿元。如此高的运营成本,再加上没有可持续的资金汇入,挪用押金早已成为共享单车行业心照不宣的规则。
回归ofo,当它将手伸向用户押金时,反倒忽略了一个问题:当用户想要解除合约,不再使用ofo提供的骑行服务时,不论是此前执行的用户协议,还是在经济常识或法律规定内,押金作为用户的个人资产,理应当即退还。依照会计学原理来看,用户押金实质上是ofo的负债。
谈及押金,上述 ofo在职员工直截了当地回应,“ofo从没有动用用户押金,挪用押金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显然,ofo十分清楚用户押金是负债,动不得。这也是为何ofo早期还在为保障用户押金摇旗呐喊。
不过,钟飞透露,由于监管层面对用户押金的滞留期既没有法律规定,也没有行业共识,使得用户押金的资金池一直不受控,即使会给相关企业带来巨大的债务隐患,却难以抵挡其成为ofo们得以生存下去的隐藏发动机。
当ofo因押金难退成为众矢之的时,记者向ofo方面再次就押金欠款规模予以确认,虽未获得任何回应,但隐患确实有目共睹。
从目前来看,ofo挪用的用户押金,不仅用于了日常铺量扩张烧钱,还有大部分用于支付或者延期支付了供应商货款。
不止押金“消失”了曾经的资本宠儿,意气风发时搬入俯瞰中关村的理想国际大厦,再到如今裁员风波不断、资金链断裂成事实后沦为“押金难退”的风暴眼。对于ofo而言,从其熠熠生辉到令人唏嘘不已,也不过三年,足可谓“三年河东,三年河西。”
实际上,ofo的崩坏迹象早已显露。经济观察报记者从天眼查平台的公开资料中看到,ofo自成立以来,其主体公司东峡大通至少被9家公司起诉,多涉及广告合同、采购合同、运输业务和房租租赁等商业纠纷,此外还有近30起诉讼关于劳动合同等个人纠纷。
作为ofo供应链合作伙伴之一的某公司创始人杰伟告诉记者,他的公司是自2016年底开始与ofo合作的,最终却因拖欠货款问题两次与ofo对簿公堂。“2017年末第一次起诉后,ofo方面希望和解,并支付了部分货款800万,并承诺年后会给最后一笔200万。”
让杰伟想不到的是,2018年后ofo就再也给不出钱了,“只能再起诉,等待法院强制执行。”杰伟透露,他的公司与ofo关联的钱款数额虽然最少,却是第一个进行起诉的,“ofo方面比较慌乱,进行押金挤兑。”
在接受经济观察报记者采访过程中,杰伟还指出,在2017年起诉ofo之初,他们查封了ofo在中信银行的基本账户及招商银行和江苏银行在内的三个账户,“当时就已经没钱了,在2018年后,ofo从阿里方面得来一笔借款,急着让我们解封了基本账户。”
当深圳市顺丰综合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因为运输合同纠纷起诉ofo时,要求冻结东峡大通在招商银行天津分行鞍山西道支行账户存款1375.06万元的报道发出,上述ofo在职员工回应,“年底供应商催款很正常。”他表示问题不大,走正常程序,与用户一样,排队退款。
杰伟也抱有同样的疑问,“ofo的用户押金到底存在哪个账户上?”
透过杰伟的讲述可见,因拖欠供应商货款而进行钱款挤兑的ofo,采取了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而钟飞告诉记者,ofo原本规划在资金进入时要弥补的是用户押金缺口,实际行动却大相径庭。
这一说法在上述ofo在职员工不经意的回答中得到印证。“近期ofo会有资方进入。一旦进来,可能会先解决员工工资问题。其他具体情况不太了解。”不难看出,用户在等押金,供应商在催货款,而ofo员工则在愁工资,这一项项叠加起来,ofo方面根本给不出一个确数。
但可以明确的是,ofo未对押金进行托管,并自行支配了押金,针对这一行为,经济观察报记者采访了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蔚律师,他直接指出,“由于押金的所有权属于用户,企业擅自挪用押金本身属于违法行为。”
但对上述提及的指导文件,林蔚表示,指导文件属于规范性文件,其规定是宣誓性规则,这类文件是不得设置行政处罚的,因此该文件本身不是判定企业违法处罚的依据。“企业挪用押金的动机和用途成为关键判定法律责任的关键。”他告诉记者,如果是出于主观恶意,为了侵占用户押金而挪用,这属于刑事犯罪;如果由于经营困难,为了经营好转而挪动押金,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用户的损失,也不能一概而论。针对ofo所面临的押金难返的情况,林蔚在采访中也强调,“不少行业企业出于维持经营的目的,都有在动用押金,但是它必须能还上,否则就需要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