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3”分段培养模式是近几年中高职衔接试点项目之一,在研制“3+3”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方案过程中,“人才培养目标”是其重要内容。笔者分析2012-2014年三所高职院校牵头合作的旅游管理专业《“3+3”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人才培养目标”,发现体现“职业能力”方面的内容不够。本文结合旅游管理专业职业能力要求,提出构建人才培养目标内容的设想。
关键词:职业能力“3+3”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目标旅游管理专业
一、现行人才培养目标及其分析
江苏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3+3”试点项目,就旅游管理专业来说,2012年只有1家,即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牵头与南京市四所中职校合作试点,2013年达到7家,2014年上升为11家。对接专业名称前三年中职阶段是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后三年高职阶段对接专业有旅游管理专业、涉外旅游、酒店管理专业。这里要说明一下,2015年及其以后试点规模和对接专业名称没有变化,并且各家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也没有多大变化。由于对接专业的专业名称不同,其内涵有差异,岗位要求及其人才标准就有所差异,人才培养目标的内容也有所差异。笔者参看了2012—2014年三年参与“3+3”试点项目的旅游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人才培养目标”,为了减少叙述头绪,现选取2例进行文本分析。案例一:根据我国旅游产业发展现状和趋势,培养与我国旅游行业需求相适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身心素质、掌握旅游管理专业基本知识、熟知岗位职业流程、具备专业和职业能力,职业态度良好,能适应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业、事业单位等服务业一线岗位需要,并具有本专业职业生涯发展能力的高技能、应用型专门人才。案例二:培养与我国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和职业道德,掌握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对应职业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能够适应旅行社前台接待、计调等一线岗位的需要,具备本专业职业生涯发展基础和终身学习能力,掌握旅游服务的基础服务技能,成为服务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并为高职阶段培养能适应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事业等单位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分析上述“人才培养目标”表述,不难发现以下一些共性问题。第一,中、高职分段培养目标没有分开表述,这让中职教师和高职教师很难把控本学段需要努力实现的目标。第二,“技术技能型、高技能、高素质、应用型”等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性词语混用,致使各阶段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明确。第三,各阶段“岗位能力”表述欠缺如存在重叠、衔接不畅等现象,更没有体现培养学生职业能力“递进”的词语。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笔者认为,这与制定者对中高职衔接办学的认识有偏差不无关联。
1.办学理念存在偏差:中职阶段学生的主要任务
是为了“就业”还是“升学”中职阶段的学生是为了“就业”还是“升学”?在学生看来,实际上是“求知”,与“求职”问题。反映在人才培养目标上中职阶段与高职阶段应有所侧重,“3+3”分段培养模式更新了对中职教育是“断头教育”的认识,为学生成才“架设桥梁”,学生职业能力的“衔接与提升”受到关注。为此,设计人才培养目标时既要分中、高职两个阶段,又要考虑中、高职的“衔接”,将六年时间的培养目标纳入到“整体框架”,这样,符合“3+3”分段培养模式特点,有利于处理好“就业”与“升学”关系。
2.对中高职衔接目的的认识有偏差
是注重中职与高职阶段人才培养目标“衔接”,还是把中职阶段与高职阶段的培养目标割裂开来?这与办学方对中高职衔接办学的认识有一定的关系。有人认为,中职与高职分段培养旨在充分利用各自办学优势,通过长学制使学生既有深厚理论,又有熟练的专业技能,毕业后更加适合该行业的各个岗位;也有人认为,通过长学制办学,为初中生提供成长平台,以获取更高学历;还有人认为,这种办学模式可以让学生迟进入社会以减轻就业压力。认识不同,制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就有所差异。
3.制定人才培养目标的依据有偏差
人才规格与职业能力是相辅相成的。一般来说,规格越高,职业能力要求就越高。中职阶段培养目标通常为培育中等水平的技能型人才,要求人才能够适应社会;而在高职阶段培养目标通常为培育高水平的技术型人才,要求人才能够引领行业发展。中高职培养目标的“衔接”意味着受教育者在预期岗位上的层次“衔接”,因此。制定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目标要依据学生的身心特点和知识水平,将不同阶段人才培养的“规格要求”落到实处。
二、设计人才培养目标要符合“3+3”办学特点
“3+3”办学模式要求中高职专业对接、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课程对接、系统化分阶段培养规格不同的技术技能型人才。设计人才培养目标要符合“3+3”办学特点。
1.遵循四个基本特性即“中等性”“高等性”“职业性”“衔接性”
“中等性”强调基础性教育,“基础性”是指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基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的专业技能;“高等性”是指在中职基础上的全面提高,包括文化基础的提高、专业理论的提升、专业综合技能的拓展和职业素养的提升。“职业性”是指中职毕业后能胜任旅游行业岗位群服务的一线技能型人才,高职毕业后能胜任旅游行业岗位群服务与管理一线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在人才培养目标上,“衔接性”要求中职与高职职业素质的培养体现“递进”性。
2.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突出职业能力的“递进性”培养
“3+3”分段培养模式打破了中职“断头教育”的格局,为技能技术人才打通了上升渠道,体现了终身教育理念。职业学校不能像办短期的培训班那样,只顾某种技能的提升,而是要从科学文化知识、专业技能、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对学生加以培养,以健全人格,全面提升学生素质。但在培养过程中要分阶段实施。换句话讲,学生综合职业素质的培养目标、任务、具体内容等分阶段有所侧重,即构建“能力递进”的人才培养目标体系。人才培养目标体系由层次定位、人才规格、岗位群及其达到的职业能力要求等内容构成,体现层次分明而又贯通的中高职“衔接”,反映在国家职业资格标准所对应的职业能力上。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应对应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的要求:“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并在特定情况下,能够运用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能够与他人进行合作”。高等职业教育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应对应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或以上要求。即“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包括完成部分非常规性工作;能够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够指导他人进行工作或协助培训一般操作人员。”
三、人才培养目标设计列举
笔者在调研本地区有关旅游行业企业用人质量需求的基础上,结合“3+3”办学特点,拟定了“3+3”旅游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以供参考。总体目标: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我国现代旅游行业必备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具有导游业务能力、旅行社接待能力、旅行社票务能力、旅行社协调能力,以及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交际能力、较强的处理信息能力和应变能力,成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事业单位需要的各类人才。分别有中职和高职两个阶段目标。
1.中职阶段
就业面向岗位主要有餐饮、客房、前厅服务、地接导游、旅行社门市接待、旅行社票务、销售。掌握必备的旅游文化基础知识和旅游服务岗位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掌握饭店前厅、餐饮、客房、旅行社接待、销售、地接导游、景区导游服务的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旅游服务意识和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具备职业生涯发展基础和旅游企业一线初中级技能型人才的基本素质。
2.高职阶段
就业面向岗位主要有酒店管理、景点导游、全陪导游、旅行社营销、旅行社计调、部门经理。培养具有良好的专业道德素质和行为规范、较强的导游服务能力、旅行社计调和星级酒店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口语)和沟通能力,具备旅游企业复合型、创新型、高端技能型人才的基本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