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国庆日的阴影:三姐弟究竟去了哪里?
前几天看新闻,看到美国犹他州通过了第SB65号法案,也被称之为“野放教养法案”,将在5月8日于犹他州生效。在美国许多州都有儿童疏忽法,譬如19个州的法律规定将儿童留在汽车里面无人照料是违法的,5个州的法律规定了儿童可以单独在家的年龄,如果留不到规定年龄的孩子独自在家,也是违法的。而这个犹他州的“野放教养法案”颁布后,孩子们在没有大人陪伴下可以独自走路上学,或者在外玩耍,家长都不会再面临刑责。这让我想起了于1966年发生在澳大利亚的博蒙特姐弟失踪案(Beaumontchildrendisappearance)。
在这个案子发生前,澳洲治安整体较好,大人们放心让孩子自己出门独自玩耍,也是遵行野放教养。但这个案件震动了整个澳大利亚社会,改变了这一观念,案发之日也因此被称作“澳大利亚失去纯真的一天”。博蒙特三姐弟这起失踪案引发澳大利亚历史上最大规模的警察调查行动,但始终未能破获,成为澳大利亚最著名的悬案之一。
失踪姐弟三人生活在南澳大利亚州的阿德莱德。1966年1月26日是个炎热的夏日,又是澳大利亚国庆日(当天一般人是要工作的)。三姐弟搭乘公共汽车从家前往著名的格莱内尔格海滩,车程只需5分钟。大姐简(Jane Beaumont,1956年9月10日出生),当时已经9周岁了,平日里已经能担负起照顾7岁妹妹阿娜(Arnna Beaumont,1958年11月11日出生)和4岁弟弟格兰特(Grant Beaumont,1961年7月12日出生)的工作。他们在早上1000时离开家门。博蒙特夫妇也各自出门会见客户和朋友。
孩子们本应搭乘中午的一班公车回到家中,博蒙特夫人提早赶到车站等候。但车来了,她却发现孩子们并不在这班车上。下一班车是1400,孩子们却依然没有回来。博蒙特夫人心中开始忐忑不安起来,想出门找孩子,但她担心孩子在回来的路上,与她错过,于是只能在家等待,不敢轻易出门寻找。到1500,三姐弟依然没有回家。海滩上可以清楚地看到一座钟塔,因而孩子们也不太可能是忘记了时间。博蒙特先生此时刚好回到家中,从妻子口中得知情况后立即前往海滩找孩子,但没能发现他们的踪影。夫妇两人寻找无果后,便于1930报了警。博蒙特先生在海滩上彻夜寻找依然没有结果。
案发次日早晨,博蒙特三姐弟正式宣告失踪。人们认为3个孩子在一起同时迷路的可能性并不大,因而此时只有2种解释,一是发生了溺水等意外,二是有人诱拐了他们。警方在海滩及周边地区展开大规模的搜索,但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就连孩子的衣物和随身带的书、毛巾等也全无踪影。警方组织了大规模海上及水底搜索,也未能找到3个孩子的尸体。这使得“意外”这一可能性大大降低,而“诱拐”成为唯一合理的解释。这时,目击证人的证词几乎坐实了这是一起诱拐案。
数名证人称,曾在海滩附近见到3个孩子和一名高个子的金发男子在一起。这名男子脸消瘦,运动员体格,被太阳晒得黝黑,穿游泳短裤,年龄约在35岁。人们还见到他帮助姐妹仨在泳衣外套上短裤。虽然对长相的描述可以采信,但证人对年龄的估计不一定准确。这可能是导致后来警方无法确定嫌疑人的原因之一。多名证人看见,3个孩子和这名男子一同玩耍,看起来很开心、很放松。随后证人看到该男子和三姐弟一同离开了海滩,警方估计离开的时间应该在1215左右。
此后,一家烘焙店的店主称在大约同一时间,简来店中买馅饼和肉饼,用的是澳大利亚镑的1镑纸币。当时她觉得很奇怪,主要因为2点:一、三姐弟以前来买过多次馅饼,但他们不爱吃肉饼,所以从不买。这肉饼可能是替那个男子买的。二、孩子的母亲平时给孩子的钱最多只有几先令,仅够3人的车费和饭钱(案发当天只给了他们8先令6便士)。那么是谁给了他们1镑纸币呢?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澳大利亚镑是1910年至1966年2月之间流通的法定货币。也就是案发2周后,这种钱就不再流通了。
这种1镑面值的纸币在1960年代是相当大的面值。当年一个工人一周也挣不到10镑。1镑等于20先令,等于240便士。当时1便士能买一个鸡蛋,1000镑可以买座房子。许多成人都不会随身携带一张那么大面值的钱,更别说给小孩。由此可见罪犯经济条件较优渥。博蒙特夫妇称3个孩子(尤其是简)都十分害羞。
所以三姐弟不太可能会和陌生人一起玩耍。调查人员由此推断3个孩子之前可能不止一次见过这个高个金发男子,并且已经对他产生足够的信任。博蒙特夫妇回忆起来,7岁的二女儿阿娜曾偶然告诉母亲:“简在海滩认识了个男朋友。”博蒙特夫人认为这是玩笑话,并未引起注意,然而这句话此时却印证了这个推断。
可能是同一个凶手所为的案件
1973年8月,也就是7年多后,2名女童,11岁的乔安妮·拉特克利夫(Joanne Ratcliffe)和4岁的科斯蒂·戈登(Kirsty Gordon)在阿德莱德椭圆球场的一场球赛期间失踪。当时2个女孩要上厕所,乔安妮的父母和科斯蒂的祖母便允许她们自己去洗手间。在她们离开球场的90分钟内,曾多次被目击证人看到。有证人看见,一个陌生男子牵着科斯蒂,而乔安妮则神情低落,无奈地跟在后面。之后3个人都不见了踪影,也没有证人再看到他们。警方根据证人的证词重建了男子的肖像,发现该男子的相貌和博蒙特一案中的男子肖像十分相似。
线索
博蒙特夫妇收到了大量线索,有些已经证实是假的,我就省略了。几个月之后,一名女子称失踪案发当晚,一名男子带着2个女孩和1个男孩进入附近的一座空房。她还称在之后看到那个小男孩在一条小路上行走,而男子追上他并粗暴地把他抓回。第二天早上他们离开房子。之后她也没有再见到该名男子和3个孩子。警方并不能证实这个证词,也无法确定该女子为何在事发之后这么久才提供这一信息(这更像是她在几个月中接触大量该案报道后产生的记忆偏差或幻觉)。
2000年11月,事发地附近阿德莱德郊区的一位房地产经纪人在翻修房间时发现地毯下的一个暗门,打开之后发现有人类的遗骨。警方赶到后发现这是3名幼儿的尸骨,但随后根据遗骸的年龄判断并非博蒙特姐弟,与本案无关。
嫌疑人
本案的嫌疑人众多。有些由于年龄差距太大(比如1966年自己也才十几岁),或当时没有汽车,或穷困潦倒……等原因也不太可能作案。所以我留下几个可能性较高的嫌疑人。1.哈利·菲普斯(Harry Phipps)(2004年去世)2013年,2个作者在经过详细的调查后,写了一本书《缎面男人——解开博蒙特三姐弟失踪之谜》,书中提到一个人可能与此案有关,书中虽然给这男子用了化名,但给出了许多具体信息,譬如是个工厂主,喜欢穿缎面衣服,是个恋童癖。
在书出版后,一名男子找到警方表示,书中的男子就是他父亲哈利。他声称自己曾在案发当天在自家的后院见过这3个孩子,其中大的那个还背了一个包(简失踪那天确实背了一个包)。他说当天晚些时候,他父亲开车离开家,那3个孩子也不见了。哈利住在离那个海滩只有180米的地方,长相符合画像,案发时应该40来岁。他从表面看是个成功的企业家,富有魅力,注重健身,爱打高尔夫,但家人和小圈子都知道他有恋童癖和性怪癖。他痴迷缎面的东西,只要是缎面的材料,都能让他性兴奋,无法自抑。他有一个小木屋不让任何人靠近,家人个个都很怕他。哈利的儿子甚至声称自己从小就被父亲性侵和虐待,直到自己13岁。
在上面提到的书出版后,一对已经60多岁的兄弟回忆起一件往事。在案发3天后,他们曾遇到一个男人花钱雇他们在阿德莱德郊区的一家工厂后面挖了一个坟墓大小的洞穴,但并未告诉他们洞穴的用途。他们挖完后也收到了1镑纸币,而这个雇他们挖坑的男人就是哈利。哈利在1950-1960年代相当有钱,曾有不少人声称收到过他分发的1镑纸币。2017年,一位老年女性告诉警方,自己在少女时期曾被哈利带到工厂对面性虐。专家认为她没说谎。2013年,根据雷达提示,工厂背后有一块一米见方的地方被人挖过,于是警方挖掘了那个地方,但并未见尸体。
2018年,在电视台的赞助下,警方又来到工厂,进行了更深更大范围的挖掘,花了整整8小时,可只找到一些动物的尸骨。我把哈利排在第一个,因为对我来说,他从各方面看是嫌疑最大的人。他生活在附近,时间自由,有车,可能与孩子们早就相识。他的身上随时有1镑纸币。
他的富有和事业成功迷惑了许多人,使他死前一直能躲过怀疑。专家看了其儿子的采访视频认为,他说的应当是实话,但可能也隐瞒了更多的真相。至于警方一直没有找到尸体,我认为哈利可能一开始确实如他儿子所说,把尸体埋在了工厂后,但此后本案影响太大,他担心被发现,转移过尸体。
2.贝凡·斯宾塞·冯·埃纳姆(Bevan Spencer Von Enham)冯·埃纳姆(1945年——),1966年案发时约21岁,职业是一名会计。冯·埃纳姆在1983年绑架并残忍谋杀了15岁的理查德·凯尔文(Richard Kelvin),冯·埃纳姆后被定罪,被判终身监禁。他还涉嫌参与其他多起绑架并谋杀儿童和青少年的案件,但都因证据不足而未予起诉。警方认为高度可信的一名证人在1990年另一起案件的庭审中称,冯·埃纳姆曾在一次谈话中声称他在数年前把博蒙特三姐弟从海滩带走。
他说自己在他们身上实施了外科手术,把他们“连接到一起”。其中一个孩子在手术中死亡,所以他只得把其他2个孩子一并杀掉然后抛尸到阿德莱德南边的丛林中。冯·埃纳姆在案发时确实身在阿德莱德,同时他也是恋童癖。这位证人还称冯·埃纳姆经常到格莱内尔格海滩更衣室附近偷窥,因而他对事发地也十分熟悉。“实施外科手术”的描述与冯·埃纳姆涉嫌参与的其他谋杀案手法相吻合。证人还表示冯·埃纳姆曾声称自己从阿德莱德椭圆球场的一次比赛中带走了2个女孩,然后杀害了她们,但是冯·埃纳姆并未说明具体的细节。冯·埃纳姆本人拒绝配合相关的调查。
也有人认为冯·埃纳姆与此案并无关联,因为冯·埃纳姆在案发时仅21岁,远小于目击证人描述的35岁。此外,他的谋杀受害者理查德以及其他可能涉嫌的受害者的身份有一定的共同特征,但博蒙特三姐弟以及阿德莱德椭圆球场失踪的2名女孩乔安妮和科斯蒂并不符合这些特征。除了以上原因外,我还单独看了他在理查德一案中的作案细节,我倾向于认为冯·埃纳姆曾对某些人说他干了这2个著名案子,只是吹牛。理查德因为戴了一条狗项圈走在路上,吸引了冯·埃纳姆的注意。冯·埃纳姆直接把他塞进汽车,从马路上掳走,随后下药、殴打、虐待、性侵理查德整整5周,导致理查德因为肛门失血过多死去。冯·埃纳姆并没有掩埋尸体,而是直接把他连带衣服丢弃郊外。
虽然我此前认为博蒙特三姐弟在死前可能遭受了相似的对待,但我认为本案中无论绑架方式,还是抛尸方式,都和博蒙特一案不符合。1966年的案子中,凶手先铺垫几天、接近熟悉受害人,再进行诱拐,给简钱让她去买午餐,以及抛尸至今找不到,都可见他在当年就是个谨慎、圆滑、善于伪装,并想要极力保住自己正常生活轨迹的人。而从冯·埃纳姆在1983年(38岁)的所作所为看,他是一个粗线条、冲动、自制力差的人。一个38岁时还鲁莽的人,不大可能在21岁这个青春冲动的年纪反而如此谨慎,这不符合个体性格的发展趋势。
3.亚瑟·斯坦利·布朗(Arthur Stanley Brown)(死于2002年)1998年,另一位嫌疑人布朗(1912年5月20日-2002年7月6日)进入警方的视野。1998年,布朗因涉嫌在昆士兰州汤斯维尔绑架并谋杀朱迪斯·麦凯(Judith Mackay,7岁)和苏珊·麦凯(SusanMackay,5岁)姐妹而被逮捕,被捕时86岁。
麦凯姐妹二人于1970年8月26日在上学路上失踪,2天之后,二人的尸体在汤斯维尔的一条干枯的河床上被人发现。2个女孩都是被勒死的。布朗是姐妹二人学校的木匠,于1998年被捕并起诉,而审判则因故推迟至2001年。但他随后被诊断出患有失智症及阿尔茨海默症,审判尚未完成即于2002年逝世。布朗和冯·埃纳姆一起被列为博蒙特一案的最主要嫌疑人,他的面貌与此案及乔安妮与科斯蒂失踪案中警方重建的嫌疑人相貌惊人地相似。他也同样是恋童癖,并且与2起案件中证人对嫌疑人的描述也都相吻合。
证人的证词和其他证据证实布朗和乔安妮与科斯蒂失踪案有一定联系。正因为两案中的画像很相似,这也成为警方认定他与博蒙特一案可能有关联的关键因素。但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布朗1966年身在阿德莱德。而布朗在案发时年逾50岁,年龄也并不符合此案中证人对嫌疑人“30多岁”的描述。但我认为警方在博蒙特一案中还原出的嫌疑人肖像效果并不佳,2张画像相似可能纯属巧合,其实是2个不一样的人。所以如果布朗是阿德莱德椭圆球场失踪案凶手,他未必是博蒙特案凶手。
4.安东尼·蒙罗(Anthony Munro)(1944年——)2017年南澳警方把安东尼列为新嫌疑人。此人生活在南澳,是个富翁,有一家酒吧,早年是阿德莱德童子军领队。案发时22岁。因为在1965到1983年间对2个男孩持续性侵而被判刑5年。据说他也曾被柬埔寨通缉,因为他在那里犯下了同样的罪行。他的一个受害人认为,安东尼和博蒙特姐弟三人失踪有关。因为这是最新的嫌疑人,所以我列上去了,但目前来看,他主要是对男童进行性侵,没有证据表明他曾杀害女孩和男孩。
后续影响和纪念
博蒙特夫妇在案发后在原住处继续生活了数年,希望3个子女能侥幸逃脱回到家中,但最终他们还是搬出了原来的住所,卖掉所有物品之后离婚分居,逐渐淡出公众的视野。2009年,阿德莱德作家史蒂芬·奥尔(Stephen Orr)根据案件的经过以及所造成的相关影响创作了小说《时光的漫长废墟》(Time's Long Ruin),小说中对原案件中的人名和具体信息全部作了改动。1966年博蒙特三姐弟失踪案不仅给他们父母,也给整个社会都造成了巨大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