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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读者

一个小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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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爸爸妈妈的有一件事情很滑稽,即使他们的孩子是你所能想象出来的最讨厌的小脓包,他们仍旧认为他或者她很了不起。

有些爸爸妈妈还要更进一步。他们爱孩子爱到了那么盲目的地步,竟认定他们的孩子天生就是天才。

不过这一切都没有什么不对的。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的。当爸爸妈妈们当着我们的面,吹嘘起他们那令人讨厌的孩子如何才华横溢时,我们就会忍不住要叫出来:“快给我们拿个盆来,我们要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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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老师由于不得不听自鸣得意的爸爸妈妈们这种蠢话而苦不堪言,但是到了学期结束写报告单时,他们通常可以得到报偿。如果我是老师,我准会把这些一味受爸爸妈妈们溺爱的孩子痛痛快快地挖苦一通。“你们的儿子马克希米利安,”我会写道,“完全是个废物。当他离开学校的时候,我希望你们是自己开店的,可以让他进去混混日子,因为他不管到哪里,都绝对找不到工作的。”如果那天我正好诗情勃发,我还可能这么写:“虽说稀奇,却是事实,蚱蜢在腹部两边还有听觉器官。而你们的女儿凡尼萨,从她本学期的学习成绩看,她连听觉器官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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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甚至还会更深地钻到生物学里去说:“周期性的蝉先是幼虫,在地底下过六年,会成为一只接受阳光和空气的自由生物,以后,顶多只活六天。你们的儿子威尔弗雷德像一条幼虫在本校已经度过了六年,而我们还在等着,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可以脱离虫茧。”一个特别令人讨厌的小姑娘可能让我会这么说:“菲奥娜像一座冰山那样晶亮好看,但是和冰山不同,在表面下她绝对一无所有。”在学期结束为我班那些淘气精写报告单时,我想我可以得到很大的乐趣。但是到此为止吧,我们得继续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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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也会碰到截然相反的爸爸妈妈,他们对自己的子女漠不关心,这种父母比那些溺爱孩子的爸爸妈妈还要糟糕得多。沃姆伍德先生和太太就是这样一对父母。他们有个儿子叫迈克尔,有个女儿叫玛蒂尔达。他们简直就把这个玛蒂尔达看作是伤口愈合时结的痂。痂这玩意儿你只好先留着,时候一到,你就可以把它剥下来扔掉。沃姆伍德先生和太太就等着这个时刻的到来,好把他们这个小女儿像痂那样剥下来扔掉,最好扔到另一个国家去,甚至扔得更远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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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妈妈们把平凡的孩子看作痂或脚上的鸡眼皮,这本来就够糟的了,但那个孩子要是不平凡,我的意思是,又聪明伶俐又才华横溢,那就更是糟上加糟。玛蒂尔达正是既聪明伶俐又才华横溢,主要是才华横溢。她的脑子是那么灵,学东西是那么快,她的才能即使对于最愚蠢的爸爸妈妈来说也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沃姆伍德先生和太太这一对过于愚昧的夫妇,只局限在他们自己无聊的渺小世界里,丝毫没有注意到女儿的不平凡之处。说实在的,我怀疑她万一断了一条腿爬回家,他们也不会注意到的。

玛蒂尔达的哥哥迈克尔是个完全正常的孩子,可是他的这个妹妹,正如我说的,有些事情会让你目瞪口呆。一岁半她就完全能说会道,懂得的词汇和大人一样多。可她的爸爸妈妈不是称赞她,却说她是个叽叽喳喳的多嘴丫头,还狠狠地告诉她,小姑娘都应该是看得见人而听不到声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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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岁时,玛蒂尔达已经自己学会阅读家里的报纸杂志了。到四岁,她已经读得又快又流利了,自然开始渴望读书了。但在这个有知识的家庭里,仅有的一本书就是她妈妈的《简易食谱》。等到她把这本书从头到尾读到滚瓜烂熟,背出了书中所有的菜谱以后,她决定要读些更有趣的东西。

“爸爸,”她说,“你看你能给我买本书吗?”

“买本书?”他说,“你要一本荒唐的书干吗?”

“拿来读啊,爸爸。”

“天啊,电视机还不够?我们有一个漂亮的十二英寸电视机,你却要我买一本书!你给宠坏了,我的小丫头!”

除了星期六、星期日,玛蒂尔达几乎天天一个人给丢在家里。她的哥哥(比她大五岁)去上学,她的爸爸去办公,她的妈妈到八英里以外的城里去玩宾戈[1]。沃姆伍德太太迷上了宾戈,一个星期要去玩五个下午。爸爸拒绝给玛蒂尔达买书的那天,她下午一个人去了村里的公共图书馆。到了那里,她找图书馆管理员费尔普斯太太,问她能不能坐一会儿读本书。费尔普斯太太看到这么小一个女孩,没有爸爸妈妈陪着就来了,不禁有点吃惊,不过她说很欢迎她到图书馆来。

“请问儿童书在哪里?”玛蒂尔达问她。

“在那边,矮的书架上。”费尔普斯太太告诉她,“要我帮你找一本好看的图画书吗?”

“不要,谢谢你,”玛蒂尔达说,“我想我自己能找到。”

从此每天下午妈妈一去玩宾戈,玛蒂尔达就到图书馆去。路上只要走十分钟,因此她足足有两个小时可以一个人静静地坐在舒服的角落里,一本又一本地埋头读书,直到她把那里的儿童书一本本读完,又开始走来走去找别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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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尔普斯太太几个星期来一直着迷地注意着玛蒂尔达,这时她从写字桌旁边站起来,走到玛蒂尔达身边。“我能帮你什么忙吗,玛蒂尔达?”她问道。

“我不知道接下来读什么好,”玛蒂尔达说,“所有的儿童书我都读完了。”

“你是说,你把图画书都看完了?”

“是的,不过我同时把书里的字也读完了。”

高大的费尔普斯太太低下头来看着玛蒂尔达,玛蒂尔达也仰起头来回望着她。

“我觉得有些书写得很差劲,”玛蒂尔达说,“但有些书很好看。我最喜欢《秘密花园》,它充满了秘密,锁着的门后面的那个房间的秘密,还有大墙后面那个花园的秘密。”费尔普斯太太大吃一惊。“你到底几岁了,玛蒂尔达?”她问她。

“四岁零三个月。”玛蒂尔达答道。

费尔普斯太太更吃惊了,但她理智地没有流露出来。“你接下来想读什么书呢?”她问道。

玛蒂尔达说:“我想读一本真正好的大人书,一本有名的。可我什么书名也不知道。”费尔普斯太太顺着书架看过去,她不知道抽哪一本好。她在心里问自己,怎么给一个四岁女孩挑选一本出名的大人书呢?她起先想抽出一本少女小说,写给十五岁的女学生看的,但她想了想,却本能地离开了那个放这类书的书架。

“试试这一本吧,”她最后说,“这本书非常出名,也非常好。如果你觉得太长,就告诉我,我可以找本短点儿也浅点儿的。”

“《远大前程》[2],”玛蒂尔达念道,“查尔斯·狄更斯著。我很高兴读读看。”

费尔普斯太太心里说:我一定疯了。但是她对玛蒂尔达说:“当然,你可以读读看。”接下来几个下午,费尔普斯太太的眼睛几乎没有离开过这个小女孩,她坐在房间远远一头的一张大扶手椅上,膝上放着那本书,读了一个钟头又一个钟头。她得把书放在膝盖上,因为她拿起来读太沉了,这也就是说,她得把身体伸出来读这本书。真是看着都稀奇:这个黑头发小家伙坐在那里,两只小脚连地板也碰不到,完全沉浸在皮普·哈维沙姆小姐的奇妙故事和她那幢挂满蜘蛛网的房子里,被伟大的讲故事能手狄更斯用他那些字句织成的魔力所迷住。这位小读者的唯一动作就是不时举起手来翻一页。费尔普斯太太总是感到很抱歉,时间到了,她不得不走过去对她说:“已经是四点五十分了,玛蒂尔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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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玛蒂尔达第一个星期来看书时,费尔普斯太太曾经问过她:“你妈妈每天送你到这里来,然后又来接你回家吗?”

“我妈妈每天下午去艾尔斯伯里玩宾戈,”玛蒂尔达回答说,“她不知道我上这里来。”

“这可是不对的,”费尔普斯太太说,“我想你最好先问问她。”

“我还是不问的好,”玛蒂尔达说,“她不要我读书,我爸爸也不要。”

“那么他们要你每天下午在空房子里做什么呢?”

“就是在周围闲逛和看电视。”

“我明白了。”

“我做什么我妈妈一点也不管。”玛蒂尔达有点难过地说。

费尔普斯太太担心这孩子在村里车辆相当多的大街上走和过马路不安全,但她决定不去管这件事。

一个星期,玛蒂尔达就把《远大前程》看完了,这本书的这一个版本足有四百一十一页。“我喜欢这本书,”她对费尔普斯太太说,“这位狄更斯先生还写过什么别的书吗?”

“他写的书多了,”吃惊的费尔普斯太太说,“要我给你再挑一本吗?”

接下来的六个月,在费尔普斯太太关注和惊讶的目光中,玛蒂尔达一共读了下列这些书:


查尔斯·狄更斯:《尼古拉斯·尼克尔贝》

查尔斯·狄更斯:《奥利弗·特威斯特》

夏洛蒂·勃朗特:《简·爱》

简·奥斯汀:《傲慢与偏见》

托马斯·哈代:《德伯家的苔丝》

玛丽·韦布:《躲入洞内》

拉迪亚德·吉卜林:《吉姆》

H·G·威尔斯:《隐身人》

欧内斯特·海明威:《老人与海》

威廉·福克纳:《声音与疯狂》

约翰·斯坦贝克:《愤怒的葡萄》

J·B·普里斯特利:《好伙伴》

格雷厄姆·格林:《布赖顿硬糖》

乔治·奥威尔:《兽园》


这是一份惊人的书目,费尔普斯太太充满了惊奇和兴奋。但这也许是件好事,她没有让自己被这件事完全冲昏头脑。换成别人,几乎都会被这小家伙所做到的事引得大嚷大叫,把这新闻传遍全村,甚至传到村外去的,可费尔普斯太太没有这样。她是一位关心自己的工作的人,而且早就发现了一个道理:不要去干预别人家的孩子。

“海明威先生说了许多我不明白的话,”玛蒂尔达对她说,“特别是关于男人和女人的事情。但是我还是喜欢他的书,他说得就像我正好在场,看到了整件事情的经过。”

“一个好作家总会让你产生这样的感觉,”费尔普斯太太说,“那些不明白的地方你不必去管它。你就坐着让那些字句在你头脑里荡漾,像听音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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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这么办,我一定这么办。”

“你知道吗?”费尔普斯太太说,“像我们这样的公共图书馆,书是可以借回家去看的。”

“我不知道,”玛蒂尔达说,“那我可以借吗?”

“当然可以,”费尔普斯太太说,“你选定了要借的书,就来告诉我好了。我记下来,你可以借回去两星期。如果你希望多借,还可以借不止一本。”

从此以后,玛蒂尔达一星期只去一次图书馆,借新书,还旧书。她自己的小卧室现在成了她的读书室,大部分下午时间她坐在里面读书,旁边常常放着一杯巧克力。她还不够高,够不到厨房里的东西,但是她在外屋有一个小箱子,是她搬进去放在那里的,这样她要什么就可以在里面拿什么。她通常做热巧克力喝,先把牛奶倒进锅里,放在炉子上煮热,然后加上可可。有时候她冲牛肉汁和阿华田。下午家里没有人,把一杯热饮料拿到自己的卧室里放在身边,在静悄悄的卧室里坐着读书,这实在再愉快不过了。书把她带进新的天地,向她介绍着激动人心的生活、使人惊奇的人物。她和约瑟夫·康拉德[3]一起驾着老式船去航行,她和欧内斯特·海明威一起去非洲,和拉迪亚德·吉卜林一起去印度。她人坐在英国乡村的小房间里,心却在周游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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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宾戈是一种赌博游戏。

[2]根据这本小说拍成的电影电视译作《孤星血泪》。

[3]约瑟夫·康拉德(1857-1924),英国小说家。他的小说大多写航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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