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哥林多后书》7:11中对悔改的教导
保罗在对悔改的描述中列举出七个起因、结果或部分是有理由的。
这七个起因是殷勤、自诉、自恨、恐惧、想念、热心、责罚(林后7:11)。
我不做这些应当称为起因或结果的判断,不应当引以为奇怪,因为这两种称呼都有充分的根据。
我们也能称它们为伴随悔改的情感,然而,即使我们将这些问题放在一边,也仍能明白保罗的含义,因此我们只要简洁地解释这经文。
保罗说:“依着神的意思忧愁,就生出懊悔来”(林后7:10),从此就生出何等的殷勤。
若有人因得罪神而深感对自己不满,他同时被驱使更加警醒,免得自己落入魔鬼的陷阱,从而偏离圣灵的引领,或开始感到自我满足。
接下来是“自诉”,这并不表示罪人为了逃脱神的审判或否认他得罪神或为自己的罪找借口;反而指的是罪人寻求洁净,所以他求告神的赦免,而不是自以为义。
就如毫不顽梗的儿女承认自己的罪,恳求父母的饶恕,并为了得赦免就尽力证明他们并没有对父母不敬。
简言之,他们自诉并不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正直和无辜,而只是为了得赦免。
接下来是“自责”,就是罪人在内心叹息、责怪自己,并对自己愤恨,承认自己的邪恶和对神的忘恩负义。
“惧怕”在此的意思是,我们同时考虑到自己所应得的,以及神对罪人严厉可怕的愤怒。
如此,我们内心必定极为不安,这不安教导我们谦卑,并使我们更为警醒。
若我们前面所提到的殷勤是出于这惧怕,可见这两者关系之密切。
我深信保罗用“想念”表明努力地尽自己的本分和乐意顺服,这也是知罪所产生的结果。
这也与“热心”有关,因它表示神刺激罪人所产生的结果。
他自问我犯了怎样的罪?
若神没有发怜悯,我将会得到何等的报应?
最后是“责罚”。
因我们对自己越严厉,就越详细地省察自己的罪,我们因此越盼望神恩待和怜悯我们,除此之外并无他法。
人因惧怕神的审判而战兢,就在心里自我责罚。
真敬虔之人都经历过以下的责罚,即羞耻、迷惑、呻吟、自恨以及其他出于深深知罪的情感。
然而,我们也必须学习自我节制,免得忧愁吞灭我们,因当人感到惧怕时,常常落人绝望之中。
而且撒但的诡计之一是,使人在深深地惧怕神时,越来越落入忧郁的旋涡中而无法自拔。
那产生谦卑和不停止盼望得赦免的惧怕,不可能太深了。
然而,根据保罗的吩咐,罪人应当时时谨慎,免得他的忧虑变为失望,他的惧怕成为重担,至终灰心丧气(来12:3)。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会离开那借悔改呼召我们归向他自己的神。
伯尔纳对此的劝勉极有帮助:对罪的忧伤是必要的,只要它不是持续不断的。
我劝你们在深感自己的恶行时,当驻足默想那来自神祝福的大平安。
我们应当将蜂蜜与这茵陈混合,它有益的苦味当与甘甜调和用来医治我们。
当你默想自己的卑微时,当同时默想神的良善。”
【注:Bemard,Sermons on the Song of Songs 11.
2(MPL 183.
824 f.
;tr.
Eales,Life and Works of St.
Bemard IV.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