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颇具“中国特色”的行业,曾被视为创新的典范,也受到过政策的推动,巅峰时更聚集了近9000家企业。而最近十年,它更是大起大落,历经了野蛮生长、风险暴露、行业洗牌、监管肃整、增长停滞、业务重塑……
是不是有些眼熟?不过,我今天要说的不是P2P ,而是早于它十多年出现的融资担保。
这个诞生于26年前的创新金融工具是当时破局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一次大胆尝试,也是民间金融阳光化的一次积极探索。
作为创新的产物,融资担保行业从商业模式到行业监管都难有可借鉴和效仿的对象,所以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这个行业都是处于一边发展、一边调整的状态。
既有政策的引导,又有市场的需求。在经历过初期的商业化探索和演进之后,趁着推动民营经济发展,解决中小微融资难的“东风”,担保行业也进入到发展的“快车道”。
2011年末时,全国融资性担保公司数量达到一个巅峰,8402家。这还不算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和打着担保公司旗号做着违法违规业务的投资担保公司。那段时期,各个城市最好的写字楼里基本都有几家XXX“担保”公司。
但同时,过速的扩张和丛生的乱象也将这个行业带向了崩溃的边缘。
从2012年开始,担保行业进入了持续数年的清理和肃整阶段。一方面,企业因为难以持续经营,主动退出行业或进行转型;另一方面,监管通过暂缓新增和重新准入,加速“净化”行业。
如今,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数量已经从巅峰期的接近9000家降至6000多家。
回头来看,融资担保行业(主要是非政策型担保机构)这些年的演进轨迹,与P2P和小贷行业有着惊人的相似。某种程度上,它们所遭遇的波澜曲折,也是“草根”金融的命运写照。
我所困惑的是,无论是P2P、小贷还是担保,它们作为主流金融体系的补充,为何总是逃避不出这样的历史循环呢?
1. 破局小微1993年,一家名为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前身)应运而生。这个被国务院特例特批的公司是中国第一家全国性担保公司,由此也开启了一个颇具中国特色的行业——担保行业。
起步初期的担保公司主要服务于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但到90年代中后期,中国民营经济大潮萌动,中小微企业开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为了推动其发展、破局融资难题,担保公司的角色开始发生变化。
根据人民银行1998年颁布的《中小企业融资管理办法》,在贷款企业没有足额抵押物的情况下,必须通过第三方提供担保,银行才能向贷款企业发放贷款。担保公司就此迎来了一个发展的重要契机,产品日益多元化、公司数量也迅速增长。
根据2008年底的统计数据显示,当年全国已有担保机构4247家,担保余额7221亿元,担保机构数量为2000年的20倍,累计服务企业90.7万户,累计担保额约1.75万亿。
因为角色特殊,担保公司的主管部门曾轮换过多次。从最早的央行、到财政部、经贸委,再到发改委、工信部等先后在不同时间段里牵头起草相关文件,主导推动该行业的发展。
直到2009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决定由原银监会牵头,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联合组建融资性担保业务部级联席会,担保业的主管部门就此落定。
带着特殊使命而来、在政策的保驾护航下成长,担保公司的“前半生”也算顺风顺水。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担保行业演变出了融资性担保公司(2010年“3号令”后正式发放牌照,受前述“部级联席会”管理)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两大类。其中,前者需要在地方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行政许可,而后者则尚未实行准入管理。
从业务上来看,融资担保又包括银行融资担保和非银行融资担保;非融资担保主要包括工程履约担保和诉讼保全担保等。从公司属性来看又分为政策性担保公司和民营担保公司。
担保公司的角色和定位主要在于为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提供增信、保障、杠杆、分摊风险等。但因不同的公司性质和业务类型导致行业内的分化较大,再加上还有一部分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未纳入准入管理,这都为后来的行业乱象埋下了伏笔。
2. 模式之困在担保行业里,融资性担保公司占据了绝对主要的市场份额,而在融资性担保公司中又以银行贷款担保为主。其商业模式并不复杂:一端对接中小微企业,一端对接银行,通过为借款方增信助其获得银行资金,并从中收取1%-3%的担保费。
但在实际操作中,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商业模式却存在极大的硬伤,因为它们只收取少许的服务费,但却要承担100%的风险。一旦借款方违约,它们将第一时间为其代偿给银行。所以,担保公司也素有“保一赔百”的特点。
这什么概念呢?以一家注册资本金3亿元的担保公司为例,如果按服务费的上限3%来算,这家公司年营收为900万。如果按5倍杠杆来算,营收4500万,刨去经营成本和代偿,利润往往所剩无几。
而事实上,绝大多数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很难做到5倍杠杆,更别提政策允许的杠杆率上限10倍了,这一方面有自身能力的问题,另一方面在于授信额度握在银行手中,一般非政策性担保公司连获得银行授信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来自官方的数据显示,在担保行业发展的巅峰时期——2011年,全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平均放大倍数为2.1倍。
根据担保业内通行的说法,一家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放大倍数要到3~5倍才能达到收支平衡点,基本保证盈利。这也意味着,如果单凭担保业务,大部分融资性担保机构都处于亏损状态,如果再多来几笔代偿便更难经营下去了。
商业模式遭遇瓶颈,这也成为了部分融资性担保公司“异化”的根源。同时,由于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无需准入申请,于是市场上出现了越来越多打着投资担保公司旗号,但却与担保业务毫无关系的公司。
截至2011年末,全国融资性担保公司已经增至8402家,同比增长39.3%。其中,国有控股1568家,民营及外资控股6834家,而市面上各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投资担保公司就更多了。
尤其,在民营经济发达,中小微企业扎堆的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市中心最好的写字楼里几乎都可见投资担保公司的身影。只是,这其中的大多数公司已经距离传统的担保业务越来越远,取而代之的是销售各种投资理财产品。
银监会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融资性担保行业资产总额9311亿元,同比增长57.2%;净资产总额7858亿元,同比增长63.8%。在保余额总计19120亿元,同比增长39.1%,其中融资性担保16547亿元。
回头来看,这一年也成为了担保行业发展的一个小巅峰,大量违规操作的担保公司在经过了一段疯狂滋长之后风险集聚直至爆发。
3. 担保危局还没来得及体会走上巅峰的喜悦,担保行业很快便遇到了行业危机。
这一年,受宏观经济波动,房产调控政策等因素影响,潜滋暗长多年的民间金融风险加速暴露。从北边儿的鄂尔多斯,到民间借贷发达的温州,再到中小微企业聚集的珠三角等地,无一幸免。
2012年2月,总部位于北京、广州的中担、华鼎、创富三家担保公司先后爆发风险事件。事后发现,这三家在当地排名靠前的“领军企业”一直违规操作,以投资理财为名改变了企业的贷款用途,最后资金链断裂企业崩盘。
作为民营融资性担保公司中的明星企业,这几家公司连接出事成为了引爆担保业危局的导火索之一。
与小贷公司不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杠杆率更高,且授信资金来自商业银行。以中担投资信用担保(简称,中担)为例,出事前,它的在保余额超过30亿元,涉及近20家银行和300多家企业。
事发不久,民营担保机构的业务几乎被商业银行“一刀切”,全行业业务量急剧萎缩,行业危机开始加速蔓延。蜡烛两头烧,在银担合作业务收缩的同时,民间金融危机也加速暴露了一些中小微企业的贷款风险。
来自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末,全国担保代偿余额250亿元,代偿率飙升至1.3%。而2011年全国担保机构代偿率平均为0.42%,2010年仅为0.16%。
而在保余额方面,2012年末,全国融资性担保行业在保余额21704亿元,同比增加2584亿元,增长13.5%,增速开始放缓。而在北京、广东、浙江等担保机构较多的地区,新增融资担保额甚至首现负增长。
除了持牌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陷入发展的泥潭中,更大的风险则在大量“野生”担保公司中集聚。到2012年末,随着民间金融危机发酵,一大批违规经营的担保公司轰然倒塌,还有不少经营不善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始转型或退出。
同一时期,一种新的业态开始萌芽、发展。
P2P这个“舶来品”在经过本土化的“变身”之后,形成了线上+线下的“中国模式”。这让一大批苦无出路的民营担保公司找到了新的突破口,而担保公司的介入也让初登舞台的P2P们获得了巨大的助力。
随着P2P开启“大跃进”式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担保公司以不同方式参与其中:有些是以合作模式,为P2P平台的资产提供担保;有些则直接参与设立了P2P平台,其中不乏一些国有担保公司。
在现实操作中,担保公司很难对P2P资产进行逐一尽调和风控,而P2P平台其实也很难确保担保公司的承保能力。但为了各自的需求,这种合作模式依然快速发展起来。
2015年,中国第二大担保公司、河北最大的融资担保公司——河北融投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河北融投)爆发代偿危机。在破产之前,这家担保公司与近50家金融机构和多家P2P平台有着密切的业务合作,涉及500亿担保额。
尽管P2P并非引爆河北融投事件的导火索,但作为一家在全国排名靠前的国有担保巨头,它的轰然倒塌再一次拉响了融资性担保行业的警报,监管进一步加强行业整顿,P2P+担保的模式也瞬间熄火。
4. 肃整行业事实上,自2012年开始,担保行业一直处于剧烈的震荡和洗牌当中。
一方面,由于担保公司在模式上存在硬伤本就难以实现商业可持续,除了少数国有的政策性担保公司,相当大一部分民营担保公司都难逃被洗牌出局的命运,行业加速自我净化。
另一方面,各地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先后出台相关整治规划,除了暂缓新增,还将对现有融资担保公司进行重新准入,一部分不合规、不达标的担保公司在几年间陆续通过移交、重组、变更、注销等方式退出担保行业。
根据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的一份内部材料,中国融资担保业规模从2013年开始增速明显放缓。2014年,担保行业新增代偿415亿元,年末代偿余额达到661亿元,同比增长59.3%;担保代偿率2.17%,为统计以来最高水平。
融资性担保的在保余额在2014年之前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对社会融资规模的贡献在12%-14%的水平。但2014年以来,受国家宏观经济下行,以及担保业乱象整治的深入,担保机构数量快速下降,融资担保在保规模也相应收缩。
2011-2016年在保余额和融资性担保在保余额
来自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5-2017年,融资担保机构数量连续三年下降,累计减少1044家,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规模机构逐年增加,三年累计增加64家。
从乱象到规范、从动荡到稳定,肃整之后的融资担保行业呈现了几个特点(或者说阶段性结果):
行业两极分化明显。民营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非国有控股)数量连续多年持续下降(其中,2015-2017年每年都保持了5%的下降幅度),而同时,政策性担保公司(国有控股)数量和注册资本金则持续上升。
注册资本整体上移。截止2017年末,注册资本10亿以上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较上一年末增加了27家,1亿-10亿元的减少了264家,1亿元以下的减少了213家。而注册资本2000万以下的机构则将全部退出市场。
成本抬升利润收缩。尽管融资担保行业的在保余额一直在稳定提升,但由于其特殊的定位和业务模式,担保行业迟迟难以在商业化上有较大突破。2017年,全国融资担保机构担保业务综合费率1.29%,其中,融资担保业务费率1.47%。
2017年,全国融资性担保机构净利润82.64亿元,较上一年下降35.58%。担保机构平均净利润122.56万元,行业净资产收益率0.7%,同比下降0.45个百分点。
5. 重塑担保在完成了“洗牌”和“净化”之后,监管再次出手,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开始重塑行业。
2017年10月1日,《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相比7年前的“3号令”,作为行政法规的《条例》立法层级更高,更为权威。同时还颁布了包括《融资担保责任余额计量办法》在内的四个配套制度。
《条例》中加大了担保公司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政策倾斜,比如,主要覆盖该业务的担保公司杠杆倍数上限可提高至15倍。此外,几个配套制度也对融资担保业务中做了进一步的规范和要求,例如对外投资的比例和范围。
2019年2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6号文),其规定也如出一辙。
这些规定都旨在让在担保行业占绝对主导的政策性担保公司重回聚焦支小支农主业、坚持保本微利运行的初衷,从费率到余额计量的方式上都对小微和三农业务给予了极大的倾斜。
但无形之间,这一系列规定也间接提高了整个融资性担保行业在商业化道路上发展的难度。
一个可以参考的数据是,2017年全国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平均放大倍数为1.86倍。尽管这个数字已经较前一年有所上升,但对比政策给予融资性担保公司平均10倍的杠杆倍数,实际上担保业所撬动资金仍十分有限。
究其根源,一方面是能够获得银行授信的融资担保公司数量本就不多,另一方面也是源于担保业务本身挑战不小,盈利难且风险高,担保公司缺少扩展业务规模的动力。
事实上近年来,除了少数带有明确政策使命的国有担保机构(这类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全国还有数千家国有或者非国有的担保公司开始了各自在商业化转型上的艰难探索。
一些公司逐步弱化了传统的担保业务,而将这种资质和能力转为辅助功能,注入到评级、数据、信用等更容易商业化的业务当中。一些公司则通过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试图将自己积累的经验放在更多的新场景和业务链中。
但除了担保模式本身的制约,长期以来,这种业态不在任何交易场景内,又缺少线上化的数据和专业性的人才,转型并非易事。再加上,日益复杂的商业环境和资产风险也令担保行业(主要是非国有的商业性担保公司)的前景难言明朗。
回望这十年担保行业的起起落落,重整的代价无疑是巨大的。而更令人扼腕的是,我们似乎总是无法避免类似的故事重复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