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是高职院校经济专业的必修课,实践教学是经济法人才培养的基本途径和有机组成部分, 经济法的实践性特点决定其注重经济法实践教学,通过实践塑造学生经济法职业思维并强化职业伦理修养,有效培养学生的经济法能力和技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提出要涵盖职业道德培养和职业素质养成,注重培养熟练技术和坚守职业道德的人才。因此,通过构建经济法实践教学体系,训练他们真正学会使用律师思维思考问题,同时加强人际沟通技能训练,使学生最终能够习得运用经济法解决现实问题的真正职业能力。
高职经济法课程设计的理念与思路
1.课程设计理念
高职经济法课程设计的理念是指课程设计的原则和标准应围绕高职经济法职业本位的课程观和教学观。高职经济专业旨在培养企业市场营销、财务会计、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等方面所需的基层管理人员,课程内容需覆盖企业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等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以及相关的能力技能,教学时要有根据有选择性地进行训练,这就是所谓的职业本位的课程观。
2.课程设计思路
顺应设计理念,高职经济法的课程设计的目标也要紧紧围绕着企业管理专业人才进行,以法律理论为基础,以法律应用为目的。具体而言就是课程学习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素养目标依据市场营销管理、企业财务会计和人力资源管理等各个岗位所需的经济法律法规知识、能力,选择对应相关的课程教学内容,设计各方面的能力训练情境,同时也要设计好课程考核评价方案,逐步实现能力培养目标。
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体系
1.实践性的课堂教学
启发式教学。教师要围绕理论结合案例进行有目的、有针对
性和有技巧地创设问题情境,启发学生参与课堂,并积极发言讨论,从而习得知识。整个课堂看上去就是在运用相关知识点不断地回答和提问的过程。启发式教学必须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是选择的材料必须要具有典型性和生动性,具有可思考的价值。二是教师创设问题时要具有层次递进性,引导学生层层深入思考,同时也可以鼓励学生用多种角度、不同思维方式思考并解答问题,这样讨论与合作的学习方式,有助于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案例教学。不管是启发法或是其他方法,在进行课堂教学时,多采用不同案例进行教学。教师在选择案例时从两个方面进行考量,一是选择当前社会影响力大的大案要案;二是贴切大学生生活实际的案例,如大学生个人在成长过程中常见的案例。实施案例教学时,教师要留给学生充分的讨论时间,也可以在课堂结尾时留给学生呈现案例,利用课后时间进行思考讨论,在第二次课时,学生呈现讨论结果,教师综合讨论并进行总结。重点是要给学生留有足够的想象空间,有助于培养学生利用创造性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社会化教学。相比较教师课堂教学积极设计的启发式或者案例教学,另外一种有效的课堂教学方式就是让学生接触到真实的社会情境,这就是社会化教学。教师可组织学生旁听法院庭审的现场,或新选择简单案件在校模拟法院庭审,这样使得学生对各类诉讼有一个直观的认识。学校还可以多途径地开展社会化教学,如聘请知名法学家、律师或者法官等定期到校进行讲学,增强学生对办案经验和技能的直接感官经验。
2.实践性的专业实习
在校的任何课堂教学或是各种社会情境的模拟最终都要落实到实际的岗位上,学生最终都要进行必要时间段的专业实习。在实训期间,学生可以接触和了解具体案件,熟悉职业人员各个环节的工作,实际感受司法职业人员在司法环境下的实践活动。同时还可以了解并熟悉职业人员从业的资格要求以及职业素养,观察职业人员与当事人在整个执业过程中的关系处理,此外还要了解相关法定权利义务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熟悉单位法律顾问应坚持的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以及工作原则。
基于职业本位的经济法课程考核评价设计
经济法的课程考核与评价设计内容坚持与职业岗位工作要求相结合,同时也要结合学习成果与职业过程,兼顾知识理论和职业操作能力相结合,在时间上的考核包括平时考查和期末考试。进一步细化考核评价体系,比如采取1+1+1的方式,即课程的总评成绩包括平时学习过程形成的考查成绩、情境训练成果的考查成绩和期末总结性考核成绩的分数累加。平时学习过程形成性的成绩主要考查学生的上课出勤率、上课回答问题的积极性、课堂提问和发言思路以及正确率等;而情境训练成果主要考查学生完成的企业法律事务训练情境实务操作课业的程度,或者学生对企业管理相关法律事务的动手处理能力;期末总结性考核方式为通过闭卷笔试考核学生对经济法律理论知识和一定实务操作能力的掌握程度。这三个方面的成绩可酌情参考1∶4∶5 比率分配,或根据不同课程进行调整。
结 语
从目前的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来看,确实存在很多难以解决的实际问题,在经济法的教学过程中,教师要重点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必须努力构建一种综合性与实操性很强的实践教学模式,这样才能有效推动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的实践教学研究朝着实证研究以及可操作性研究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