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极辩护

终极辩护
前苏联:乔治 杰尔托诺什科
乔治杰尔托诺什科知道政府不许宣扬基督的福音,但他要遵主命令的信念更强,即使这信念与国家的法律相抵触。
警察出现在他门口时,乔治并未大感诧异。 他知道因着他所发的那些作品,不可避免地,当局会查出他的传道行动。 上庭之日,政府指派一名共产党律师为他辩护。 乔治勇敢地告诉法官:「我不想要律师。 我并未觉得做错什么。 公义,不需要辩护。」
法官问他:「你认罪吗?」 「不认。」 乔治回答:「传扬神爱的福音是每个基督徒的义务。」
法官让他加入官方教会。 这些教会充其量不过是政府操纵下的傀儡,它们遵行的是政府的命令,而非神的命令。
法官开始不耐烦了,他问道:「你们在那里敬拜?」
乔治答道:「各处都是基督徒敬拜的地方。」
他被判入狱3年。 狱中,乔治继续他的工作与敬拜。 他是对的,公义不需要辩护。 「做正确的事」或许是今日一句流行的座右铭。 可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神眼中看为正确的事,往往与所流行的标准相矛盾。 对与错的争辩常见于课堂上、办公处、法庭上甚至教会中。 我们不能倚赖环境来告诉我们什么是对的。 人的劝说可以使我们混淆不清,在公义面前让步。 无论何种景况,神的话是我们决定正确与否的唯一防御。 他人也许不理解或不同意,但是神却应许,而且尊荣那行公义的。 那些旁眼观察我们的人因此会看到公义的光,并感受到我们公义行为所带来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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